李兆富- 壹週刊 (A006| 時事| 另壹角度- 29/4/2010)
梁振英說,政府干涉市民置業,並不違反市場原則,更指反對政府介入樓市的人過去四十年都住在火星。言下之意,就是香港政府自麥里浩以來都在干預樓市,所以干預是對的,干預萬能, 干預萬歲!
由美國波及至世界各地的金融海嘯,大家總有聽說過吧。那都是華爾街的銀行家的錯嗎?對了一半。但千萬不要忘記故事另一半的主角是民粹政客。一九九五年社區再投法案(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擴大規模,政府威迫利誘銀行,向本來拿不到信貸的家庭放款。另一邊廂,銀行風險要攤分,便透過非官亦非私的怪胎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e),將按揭收入打包出售。輾轉十多年,仍是塘水滾塘魚,整個金融市場卻充斥了有毒按揭構造成的產品。經濟環境好的時候,這些按揭供款人尚且有還款能力的問題,情況逆轉,又怎會不出現波瀾壯闊的骨牌效應?
前車可鑑,制定政策的人又豈可輕言要鼓勵沒有能力的人上車做業主?看來,梁振英才是從外星來的怪客。否則,他又怎麼會不知道,政府夾硬將沒有能力置業的人拉上車是多危險的一件事?
政客借題發揮,當然不亦樂乎。可是,當政策出了狀況,面皮薄的政客,隨便找個理由,四兩撥千斤,一點責任也沾不上衣襟;厚顏一點的索性龜縮三數載,等到時機再臨便舊調重彈,還振振有詞大談公義。可憐那些曾被政策拖累得雞毛鴨血的小市民,永遠都不會聽到一句道歉。
當年,董建華提出七成市民置業的目標,甚至兒孫也搬出來叫市民放心置業。政策上,除了從來都沒有落實的八萬五之外,更有及時斬倉的首次置業貸款。回顧前塵,千錯萬錯,都錯在沒有了解到,置業的願望,永遠需要靠供款能力去支撐。可是政客卻不願承認,樓市和經濟不可能永遠穩步上揚。
跟着政策去置業的人,在衰退時變了樓蟹,又可以怪誰?○八年,官方數字指,由九八年至○二年期間,批出三萬多宗首置貸款,完成還款的一萬五千多宗貸款,約一半曾拖欠還款;餘下未完成供款的一半,曾拖欠還款的比率亦高達三成。所有首置貸款個案,有百分之五是拖欠六個月以上或已破產的案例。至於所謂「完成還款」的個案,當中不知道有多少其實是受不了供款壓力而賣樓的苦業主。
常識告訴我們,政府如此將人拉上車,無疑是為社會增加動盪的因素。居者有其屋,更是香港歷史上最美麗的謊言。無疑八十年代有些人由公屋上居屋,生活環境得到改善。可是,同期咬緊牙關買私樓的市民,今天已經有市值較高,業權也完整的物業在手,足以幫下一代上樓。再者,居屋在未補地價之前,業主是假業主;不幸遇到了逆境,要求售樓拿回老本,也先要補地價,所以,居屋業主在經濟衰退時,也是避險的靈活性最低的一群。
現行房屋政策,目標很清晰,就是讓最貧困的也不至流離失所,能夠做好已是難能可貴,這亦是一直以來行之有效的香港精神。像梁振英般,將人拉上車,但又沒有想過誰付鈔,如何下車,反而是最不香港的荒謬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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