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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7, 2010

競爭法是經濟廿三條

何民傑, 信報財經新聞 (理財投資, P35 2010. 07. 07)

從前,有一個很愛漂亮的國王,一天到晚命令王宮裏的裁縫師,替他做不同式樣的新衣裳。有位裁縫師騙稱會造世界上最神奇的衣服。國王以為找到了世上最美的新衣,但其實只是身邊人不敢發聲,新衣根本不存在,直至國王赤身露體走到街上,路旁的小男孩忍不住笑成一團,大家都覺得好滑稽。

「國王的新衣」是兒時的童話,但放在今日的香港社會,那新衣卻就是快要訂立的「競爭法」。政府在7月2日就《競爭條例草案》刊憲,聲稱要落實香港的競爭政策。獅子山學會一直以捍衛香港自由經濟為己任,多年來指出訂立競爭法不單無助自由競爭,還會製造更多不公平和營商成本,最為害的只會是中小企業,例如大機構可引用法例打擊新對手,小商戶可能被懷疑違規就被翻箱倒籠,要清楚知道法例要求又會引發法律開支,肥了法律界別。總之,競爭惡法問問題多多,政府未有向公眾有清楚解釋。

新競爭法:國王的新衣

而從政府在《競爭條例草案》中計劃法定組織豁免於競爭法外,就更加顯示國王的新衣意味。政府指出,由於公營部門的活動大多為非經濟活動,條例草案不適用於政府。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另有指明外,條例草案也不適用於法定團體或其活動。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只會根據條例草案所訂下的準則,透過制訂規例作出有關豁免的決定。

政府立競爭法,卻自己豁免自己;特區政府有一百零六個部門,八十六個公營機構,參與香港的經濟活動無日無之,要評說公平競爭,政府卻免於其中。最近就有香港會議展覽業關注組促請政府,將貿發局納入規管,否則對業界不公平。早就有批評指貿發局近年不斷擴大展覽業務,它既有政府資助,又是會展的場主,本身已佔盡優勢,如果獲豁免,對業界極不公平。但可惜,政府說不受理!

事實上,公營機構和政府部門才是製造香港出現壟斷的源頭,例如,疑似下任特首梁振英當年建議推行的八萬五政策明顯是限制產量行為,打擊小企業運作,即使現行的勾地政策也是限制產量的行為,但政府卻自己豁免自己。梁振英真的當選,再推八萬五,能否以競爭法的限制產量原則禁止呢?管案是政府說不可以。

而且,政府政策下的電力公司專營權也是分配市場行為,使市民在不同地區要繳交不同的電費。又例如電台、電視台的經營許可,都是由政府制訂的發牌制度分配市場,使外來競爭者無法進入競爭,反而同類的報紙傳媒在沒有政府發牌壟斷下,報業百花齊放,市民有更多選擇。最近九巴主席也批評過由政府推行鐵路壟斷造成的交通問題,運輸署不准巴士自由調動班次,使巴士無法與鐵路競爭,嚴重干預市場調節。這不是「只許州官壟斷、不許百姓競爭」又是什麼?政府明顯不敢面對現在自己製造的壟斷現象。

又如旅發局連續十年將花車遊贊助商判給國泰航空是串通投標,政府指透過行政措施可以解決公營機構和部門的投標失誤,但實際上旅發局的浪費公帑例子,證明政府沒有意圖和能力去管理好投標問題。而消委會曾經批評房屋署的鐵閘承辦商串通投標,但實際的問題關鍵是房屋署設有一張封閉的鐵閘承辦商名單,一般承辦商難以進入該名單,才導致少部分人串通投標。

就算提及合謀定價,運輸署對小巴、巴士、的士的收費限制也是合謀定價,迫使消費者和營辦商沒有選擇的自由。政府只推說因公共政策理由而豁免,其實有如國王的新衣。

外國豁免由民選國會決定

同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如認為有合理的公共政策理由,可豁免某活動受禁止反競爭行為的法例規管。這做法是將行政機關的權力超越立法會,而外國是由普選的立法機關決定什麼政府活動可以得豁免,並設有日落條款,定期檢討,和港府建議「自己大晒話晒事」的建議完全不同。筆者擔心這只是進一步擴大行政權力,隨時剝中小企光豬,嚴重打擊營商自由。

再者,競爭法建議執法和司法機關結合,只要有人投訴的表證成立,就可以法例授權查核公司賬目。條例四十一指「凡競委會有合理因由懷疑,某人已管有或控制或可能管有或控制文件或資料,或某人在其他方面能夠就構成或可能構成違反某競爭守則的事宜協助該會,本條即適用。」這實在向全港企業製造的白色恐怖,打擊營商環境和法治傳統。

現時,電訊條例底下有條款含有競爭法建議的成分,但實際運作就是讓行業裏的競爭者,互相以法例要求打擊對手,拖慢商業活動,最終令消費者受損。又例如現時報紙和發行商、報販的關係,在競爭法下隨時被指是分配市場,政府隨時可以此含糊不清的法例干預新聞自由,製造寒蟬效應。競爭法裏很多問題早就提出討論,但政府執意要穿上這件新衣,香港人是時候要直斥其非了。

獅子山學會

何民傑

http://www.hkej.com/

Wednesday, June 30, 2010

反競爭法在針對誰

王弼 -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 信報 (理財投資P.37,2010.6.30)

獅子山學會一向旗幟鮮明反對特區政府訂立「反競爭法」──該草案由最初冠名「公平競爭法」,經我們猛力抨擊後當局偷偷地把「公平」兩字刪去。無他,2008年進行公眾諮詢已表明政府部門和法定機構免受監管,而無論西方的英國皇室控制印撲克牌專利權,壟斷直至1602年始被法庭推翻;或東方中國歷來朝廷的鹽鐵專賣,政府本身就是反競爭之源,歷史就是最有力的證據,所以稱這法案為「反競爭法」也絕不為過。

重提競爭法意有所指

政府最近又悄悄在立法會重提競爭法,表面理由當然是為民請命。在香港日漸民粹的氣候下,把社會問題歸究於大財團當然極有市場。不過,市民以為反競爭法代表大財團的末日,買東西會便宜一點就大錯特錯。

正如上述,政府有豁免權,意味港鐵、國泰到各公共事業仍然可以大賺御准壟斷錢。所謂法定機搆不管,那大財團也應吃點苦頭吧?可是,2008年政府在推出反爭競法諮詢文件前,開刀的對象卻不是「剝削者」大資本家,而是小本經營賣粉麵的商人──當時港九粉麵製造業總商會在報章刊登廣告,強烈建議同業把各類麵製品的批發價和零售價調升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的馬時亨便立刻去信「提醒」,商會最後撤回加價建議。

相對發水樓也好,天匯事件也好,就算推出什麼「九招十二式」,地產商還不是依然顧我、悠哉悠哉過活嗎?那有像賣粉麵的小商人慌忙回避?我不相信政府有意用反競爭法壓逼小商販,那只是這法例必然的副作用。

無論如何,從政府一向對超級大財團的態度,對付真正的壟斷者肯定不是政府的目的。既然老虎打不了,徒叫市民失望,最後成為政敵的把柄,為何政府還要通過這樣的法例?

有說最低工資是曾蔭權最不想通過但因抵不住政治壓力而要立法;不過,反競爭法卻是他的心之所屬。而且,他竟然在政改的大是大非後便急急計劃向立法會提案,便顯得事不尋常。

政治藝術:別只看表面

有報道指曾特首與建制派在政改事情鬧得不愉快,要以燒烤作和頭酒補鑊,欲以雞脾打其牙骹軟。問題是我們曾特首從一開始已非阿爺的真命天子,勢孤力弱,早已難討價還價,所以才鬧出所謂第二支管治團隊。曾特首既自稱政治家,對西環、民建聯、工聯會和其他建制派當然知道要忍讓,所以副局長分餅仔等事,是可以預期的。

而忍辱負重的曾特首,終於在政改事情被逼往牆角,絕地反擊,繞過西環甚至港澳負責人而直通天庭,雖然政改通過吐氣揚眉,但過橋抽板,讓建制派「有辱無榮」,得罪那麼多老主顧,難道燒烤宴就可冰釋前嫌?往後又如何使他們支持自己施政?

政治藝術,從來像在湖中游泳的天鵝,表面平靜,實質雙腳在水底猛力掙扎;平時笑面迎人,背後互相撕咬,才是政治永恒真理。而正如拿破崙說,勝利女神眷顧的是擁有最多大炮的一方,所以政客發展政治勢力版圖是非常重要的。

要在得罪人後還期待他們繼續支持自己,就是自己有討價還價的武器在手。從世界各地案例,如歐盟以反競爭法對付美國巨企如微軟、英特爾、蘋果等,是歐洲保護主義好使好用的外交武器。

香港的反競爭法也很可能是這樣的工具:政治家透過委任反競爭法委員會成員,對各行業監管,包括在港的中資機搆──實情是從豬肉入口,我們已可見到中資機構在糧食、能源,甚至金融如人民幣業務,很多對內地的經貿往來,在市場都有舉足輕重的位置,反競爭法對這些中資機構有否影響?政治家乘這法例勢鞏固自己地位,增加與第二支管治團隊討價還價的籌碼。政府在政改翻面後急急向立法會提反競爭法案,又有什麼稀奇?

獅子山學會

行政總監

王弼

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利字當頭:港鐵陷害

利世民, 蘋果日報 (財經要聞, B15 2010. 06. 30)

世民手頭有現金,打算長線持有港鐵(066)。可是,理由卻是我最不希望見到的一個。

曾經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乘搭鐵路的人,一定會讚嘆港鐵整潔和方便。毫無疑問,物業發展收入補貼,讓港鐵可用蝕本方法辦客運服務。不過,蝕本不一定服務好,有補貼更和優質管理精神背道而馳。所以,港鐵總算是一家管理超卓的好公司。

世民問股壇女俠胡孟青,對港鐵這間公司的看法。「香港好多大牌公司,不理會中文傳媒。港鐵就不一樣,對分析員和股評人有問必答。可惜,搞得掂財經界,又面對不了公眾客戶,加價有許多障礙。」

用政策扼殺競爭

加價和政治壓力,在香港已經變成所有大公司的共同問題,不是港鐵獨有。可是,香港的交通政策,卻是明目張膽向港鐵傾斜。世民就曾親身經歷過一件事,說明了鐵路優先的霸道。話說將軍澳有一屋苑,向來有一條綠巴線服務,接連到藍田。屋苑業主委員會和綠巴營辦商,希望將服務伸延至觀塘。運輸署反對,理由是觀塘承擔不了每小時多6班小巴,這說法是否成理,可用客觀事實推翻,運輸署為了當年新通車的將軍澳線,而要取締其他所有交通工具,也是有白紙黑字的紀錄。

像港鐵這種管理超卓的公司,竟然都要用政策去扼殺競爭,不是陷害是甚麼?政府推出競爭法的條文,但詳細內容欠奉。港鐵會被豁免嗎?又或者,政府會說明港鐵不會有任何特權嗎?我信港鐵會繼續有特權,繼續可以用地產變收入,補貼客運服務,進行不公平競爭。我信親疏有別,所以港鐵是合法壟斷,PE再高都合理。

上次暫緩立法,政府說會消除民間疑慮,結果湯藥都不換,也沒做任何工作。港鐵有特權,有甚麼出奇?學肥仔孫的說法,一注獨贏買港鐵合法壟斷!

利世民

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

Tuesday, June 8, 2010

利字當頭:長勝將軍

利世民, 蘋果日報 ( 財經要聞, B13 2010. 06. 08)

上星期在獅子山學會培訓班上,世民問:「市場有長勝將軍嗎?」90後的學員都覺得莫名其妙,反問:「難道企業倒閉關門才是正常?」

世民:「也不一定。一般環境下,有錢賺的生意只會越做越好,不會無緣無故倒閉。可是,如果有些企業,人人都覺得它無論如何都不會倒閉,那大家就要小心,因為市場真的沒有長勝將軍。背後一定有些代價,只不過我們平時忽略了。」學員:「對不起,仍然摸不通你想講甚麼。」

世民:「60年代前,香港金融業基本上完全無任何監管,久不久便鬧擠提。60年代,香港開始監管銀行業。過幾年,塵埃落定,銀行業再沒有出過甚麼大事,銀行 業的排位,也沒有大改動。唯一例外就是大陸銀行的出現,但陸資銀行的市場佔有率,也說不出是標青。」學員:「難道你要見到銀行倒閉?那可會做成很大社會震 盪。再者,世界上有那一個地方的銀行業沒有監管。」

世民:「財金監管的歷史,比你想像中短。美國的FDIC也是1933年才成立,已算是世 界第一。當然監管一旦存在,人民有了預期,現在要撤銷監管就不容易。就是由於銀行業變了管制下的,風險因素較難估計的融資,便要到股票市場。所 以,69年才開業的遠東交易所,幾年間便做了起來。今天的大財閥,不少就是在那幾年壯大起來。」「之後呢?」 學員問。

下一代更難創新天

世民:「70年代中,當時的政府已想將四家交易所合併,不過要到86年才成事。80年代,之前講及的一班港商,將壟斷了的股場當作提款機。90年代,換了陸 資做主角。香港80年代後,只有寥寥幾個白手興家故事。那你們現在知道,Capitalism without failure is like religion without sin的意思是甚麼。希望你們明白,政府製造更多長勝將軍,代價是,你的下一代更難創新天。」

利世民
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