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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16, 2010

私隱應防障 過猶反招損

祝越山 (Hong Kong Economic Times 8.16.2010)

  私隱絕對是2010年新聞焦點之一。繼香港人大叫「八達通回水」,金管局乘勢執行家法,揭發6間零售銀行,在過去5年轉售客戶資料作推廣用途。(編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14日表示公署正調查涉及共八家銀行的處理個人資料個案。)
  跳出香港,《華爾街日報》在7月底,發表了一系列題為「What They Know About You」的調查新聞報道,逐一揭露最熱門的網站背後放置的追蹤程式。
  踏入8月,南韓政府又高調殺入谷歌的辦事處,理由是懷疑谷歌製作實境地圖時,街景車蒐集了無網絡的資料;事實上,同一件事,香港的私隱專員公署也曾高調介入。
網上追蹤程式 記錄資料轉售
  掌握在民營機構手中的個人資料,有時候確實遠高於我們想像。根據華爾街日報的記者調查,網上字典dictionary.com,放置的追蹤程式竟然高達234個;就連《華爾街日報》自家的網站,也放置了64個追蹤程式。最企理乾淨的只有非牟利的維基百科,一個追蹤程式也沒有放置。
  這些追蹤程式,大多數都是為了網上廣告而放置。谷歌、雅虎和微軟的追蹤程式,會因應消費者的瀏覽習慣,提供相應的廣告,而且這些大公司都會讓消費者選擇終止程式的追蹤。可是,部分比較侵犯性強一點的追蹤程式,除了瀏覽習慣以外,還會記錄消費者的個人資料,甚至將這些資料轉售。當然,原則上這些網站的聲明,為了符合法規,都有詳盡的說明,可是真正會留意箇中細節的又有幾人?
  說到底,隨社會發展,資訊科技愈進步,私隱的問題也愈複雜。100年前,攝影技術剛剛普及,私隱問題首度被關注。後來,到了60、70年代,電話普及之後,私隱又再成為法律界的熱門課題。時至今日,現代都市人的日常生活,無論做任何事情,難免會留下點痕;加上互聯網的應用日趨普及,私隱問題最終還是要再辯論一次。
政府屢洩密 威脅不遜八達通
  「私隱問題還有甚麼要辯論?消費者的一切個人資料,掌握在商業機構的手中,你安心嗎?」個人資料,掌握在商業機構的手中,消費者當然要知情。可是,文明社會理應更擔心政府掌握市民的個人資料。
  可惜這一點,似乎並非主流輿論對私隱問題的關注所在。
  印度政府向Blackberry手機製造商Research in Motion(RIM)下最後通牒:除非RIM在8月底之前,向印度政府保安機關開放加密技術程式碼,Blackberry的Push Mail服務將會被封鎖。也就是說,印度政府要讀取Blackberry用戶的電子郵件,RIM被迫進退維谷:放棄消費者的私隱,或者放棄世界上最高增長的印度市場。
  是不是民間的私營企業就信不過,公營機構和政府我們就可以放心將資料交託?過去數年,警方和醫管局都曾屢次爆出市民資料外洩的事件,雖然事件並不涉及資料轉售圖利,可是對有關人士的影響和威脅,絕不低於近來全城哄動的八達通事件。
平衡牟利保私隱 新經濟王道
  八達通出賣私隱事件,輿論焦點本來放在消費者權益上面。不過,因為八達通公司行政總裁陳碧鏵前言不對後語,整件事由私隱和消費者權益的討論,變成了民粹的政治秀,深層次的政策問題卻從來沒有被觸及到,實在非常可惜。公道一點說,八達通的積分獎賞計劃,以提供優惠吸引消費者,另一方面為其他企業提供促銷,本來是雙贏。當然,大前提是透明和公道的條款披露,讓消費者應該要清楚明白知道,自己得到的數,其實是靠出賣資訊換回來的。
  民間的私營企業會善待消費者私隱,也是新經濟的模範。搜尋工具龍頭谷歌,就是靠掌握個人資訊,來創造價值賺大錢。08年在谷歌的總部,曾經流傳一份長達7頁紙的文件,其中便討論了應否將消費者的資訊出售圖利的問題。這些都不是容易做的決定,但最終在長遠商業利益的考慮下,谷歌仍然決定以保障使用者私隱為先。
  新經濟的生意模式,已經不是簡單的買買賣賣。雜誌Wired的主編Chris Anderson更加出了一本書《Free》,主張免費才是正道。當然,這些免費午餐也有成本,企業可以將使用者的資料用來創造價值,又可以保障個人私隱,自然是新經濟的巨人。從過去幾年的發展看來,對這一個趨勢的最大威脅,反而是來自政府的執法機構。
  盲目地將私隱的概念推到極端,上綱上,最終只會扼殺創意。最簡單的比喻:假如100年前,攝影技術剛剛普及的時候,政府為了保障一般人的私隱提出立法,規定相機的使用,照片的發布等等,相信今天的媒體生態會非常的不一樣。

Wednesday, July 28, 2010

利字當頭:八達通死因

(Apple Daily, 7.28.2010)

世民覺得,八達通公司董事局,應該要立即炒陳碧鏵魷魚。作為高層,無論自己有冇直接參與,本應問責。自己辭職,就算有交帶,要公司炒,就是厚面皮。但先旨聲明,世民認為陳碧鏵的錯,不在三流公關,也不單是出賣私隱這麼膚淺。破壞了八達通作為全世界最成功電子貨幣最基本的因素,才是陳碧鏵的超錯。再者,二百多萬消費者的資料,要是懂得monetize,又豈止四千多萬?有理由相信,陳碧鏵不會精打細算,不配當這麼重要的職位。

低手管理民怨沸騰
事實上,任何人放低50元按金,便可使用八達通,比世界上任何Debit Card,私隱程度絕對高許多。八達通公司不好好鑽研電子消費的各種可能,反而去低手賣消費者私隱,這還不是管理層的錯?最低工資殺到,零售業的自動化,電子貨幣大把商機。人家Visa payWave花了多少心力,就是沒有八達通和地鐵等交通壟斷的優勢。現在就是因這種低手管理,搞到民怨沸騰。有人出來要求八達通開放平台,是不是捉蟲呢?整個八達通鬧劇,立法會議員的演技,也真叫世民大開眼界。之前有不少事例,這家非公非私的壟斷企業,將市民資料交予警察,但法治社會還是有due process,不是說警察要甚麼,人人都要無條件配合。政客當時不去關心政府侵犯私隱,現在卻可青筋on-demand暴現,厲害。

要是同樣事情發生在Google,老外法律顧問一定會要警察先向法庭拿搜查令。所以有人說不願意多用八達通,絕對合理。香港就是這樣,一項世界級創新技術,交到這一代次級官僚,早晚被玩死。

利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