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AM730-C觀點,2010.6.2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富士康十二連跳後,雖親臨深圳鞠躬道歉,但得不到輿論原諒。人們覺得,郭台銘這麼有錢,身為台灣首富,為甚麼只熱衷於不斷賺錢,而不理工人死活?賺這麼多,帶得入棺材嗎?
我相信有這種想法的讀者也不少,但現實是做OEM(為他人的品牌與設計做生產)的盈利十分微薄,遠遠談不上剝削。以去年富士康的業績來看,營業額雖高達七十二億一千三百六十三萬美元(下同),但毛利只有四億二千八百三十六萬,扣除其他開支後,年內溢利只有三千九百六十二萬,盈利率只有0.5%,食水一點不深。
如果這筆錢郭台銘願意不賺,拿來分給六十萬員工,平均每人也只得六十六美元,分成人民幣也只有四百五十元,相等於每月可以加薪四十元左右。由此可見,要富士康進一步改善廠內生產環境,物質條件並不太足夠,富士康只能從調整管理文化,改善對工人的態度上,去防止再出現跳樓事件。
當然,去年並非富士康的好年,它的業績這麼不濟是受到金融海嘯的影響。零六年它業績好的時候,營業額高達一百零三億八千一百二十三萬,年內溢利七億一千七百八十五萬,比零九年的溢利多18倍。但即使在好年,它的盈利率也只是7%左右。花這麼多的錢,聘用了幾十萬工人,才賺這7%的利潤,絕不算是一份好做的生意。
另一方面,我們如果看看讓富士康為他們生產的那些公司,如蘋果、戴爾、惠普等電腦公司,他們一般的盈利都在雙位數字以上。一部iPhone毛利率更可達70%,但負責生產的富士康,毛利好的時候,也不足10%。究竟哪間公司食水深?哪間公司在剝削工人?請讀者說句公道說話。
但香港的傳媒,卻一味把矛頭指向富士康,對美國的大公司則只曉得阿諛奉承,說他們很有社會責任,在落訂單給工廠的時候,會要求廠方善待工人,注意環保,否則就可能撤單。現實是這類大公司要求多多,就是不肯付錢,他們只會把訂單交給報價最低的公司。這種情況下,廠方為了節省成本,惟有向工人開刀,還要被輿論指責為社會罪人。
其實,大部分中國的廠商利潤都很微薄,他們只要是靠規模賺錢。但規模大,風險亦大;因此,做廠做到破產要走佬的也不少。我也投資過內地的玩具廠與製衣廠,賺埋,賺埋,一次失誤就全部蝕出去。李嘉誠先生佩服郭台銘能把生產規模做得這麼大不是沒有道理的。
富士康去年在中國的生產成本高達六十七億八千五百二十七萬美元(約四百六十多億人民幣),帶來了大量工人的就業機會,此外它還要建工廠、添機器、買原料,帶動經濟蓬勃發展,而自己卻賺錢不多。因此,我們可敦促富士康改善管理模式,但不宜把富士康弄到辦不下去。即使是要求富士康停產一段時間,對社會也可能弊多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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