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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September 18, 2008

最低工資 與海外傭工

施永青 (am730,C觀點, 2008.9.18)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新一屆的立法會內,傾向社會主義的民粹派議員當道,相信爭拗多時的最低工資立法,今屆會很快得到通過。究竟立法之後是否真能替社會帶來裨益,應很快可以透過實踐去檢驗。過去,一些工會組織,只倡議在清潔與保安兩個行業試行最低工資,因為這類工作只能在本地進行,無法拿去別處代行;立法後,在本地從事這兩種工作的人一定會有某種程度上的得益。

不過,現時立法會的議員,似乎傾向把立法惠及的範圍擴大;即是說,不論你是否從事清潔與保安行業,都一樣可享有最低工資。議員們認為這樣才符合公平、公義的原則。

我不知道,議員們是否有考慮過,一旦最低工資的原則可以廣義地作引伸後,現時海外傭工的報酬制度,一定因而會受到衝擊。

現時,香港家庭僱用的海外傭工,本身就設有最低工資——每月3,580元。立法會一定不會把最低工資訂在外傭一樣的水平,這樣達不到議員要討好選民的目的。議員們為了替市民謀幸福,一定會無視僱主的負擔能力,硬要把最低工資訂在現有的市場工資水平之上。

我估計,議員們開始時的「叫價」會貼近6,000元一個月的水平,最終希望落實在5,000元以上。但這個水平的工資會比現時外傭的工資水平高很多,香港的中產家庭不可能全部負擔得起。

上次政府免外傭稅,由於在細節安排上思慮不周,反引至中產階層的廣泛不滿,特首的民望因而大幅下降。議員們不知是否有考慮過,若果在最低工資的問題上處理不當,中產的利益可能會受到更大損害,屆時,議員們在中產的票源可能會大量流失。

有些議員或許以為,只要他們在立法時界定得清楚一點,就可令最低工資的實施範圍,不至惠及外傭。然而,香港已有反歧視法,聯合國又有人權公約,外傭組織肯定會祭起這兩面旗幟,據理力爭。難道我們的議員敢說,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人權公約有時不一定適用?

站在僱主的立場來看,外傭的實質工資何只3,000多元?因為僱主還得提供食宿及機票。但從外傭的角度來看,機票與稅務開支只能算作僱主的成本,並非他們的報酬;而留宿更是僱主的需要,外傭因而變得困身,兼且要加長工作時間;若是對本地傭工提出同樣要求,肯定得增加報酬。很難以這樣的理由,要求外傭放棄最低工資。

因此,這條法例一旦通過,中產的利益就會不斷受到威脅。作為中產,應支持自由市場,自由立約,只要合約雙方你情我願,無需社會強加限制。這樣,中產一定可以聘得更便宜的傭工,並且可以令全世界更快地走向同工同酬,這才是真正的公平、公義與人權無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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