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山學會創辦人 - 李兆富, 信報 (理財投資 P.33, 2009.7.22)
「……(最低工資)條例草案的重點是訂定以時薪計算的工資下限,以防止弱勢工人的工資過低,同時避免過分影響市場運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在獅子山學會的午餐會中如是指出。
為弱勢社群立好心腸,沒有人會反對;可是,明知好心變壞事,要盲目堅持下去,那還算立「好心腸」嗎?政府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大聲說,立法是為了防止弱勢工人的工資過低,但是政府可以用同樣肯定的語調聲線說︰「政府保證,沒有一個人會因為最低工資立法,失去原有的工作!」
要是張局長願意公開作出以上聲明,獅子山學會也只好等待最低工資立法後,看保證能否兌現,以及兌現這個承諾的代價是什麼;否則,敢問張局長,政府會怎樣安慰那些為了最低工資而犧牲了工作尊嚴的弱勢工人?
張局長,請別搬出什麼最低工資立法對失業率影響輕微的數據。獅子山學會關心是弱勢工人被替代的問題。同樣的一份工作,改變了工資水平,自然吸引了另一群人來競爭。表面上,整體失業率好像沒有多大的影響,弱勢工人相對現實工資的議價能力,卻出前所未見的落差,這就是自欺欺人,好心做壞事。
工資立法歧視弱勢工人
不容否定的事實是,最低工資立法帶有濃厚的歧視性。先撇開外藉家庭傭工的一筆,最低工資立法本來目的就是為了排擠弱勢工人,禁止他們以相對低的工資爭取工作機會。在十九世紀末,紐西蘭領世界之先推行最低工資立法。
當時,紐西蘭婦女挑戰男性傳統權威︰十三萬名成年女性,大約35%為在職婦女,一半大學生是女性。另一方面,當時紐西蘭的薪金水平為亞洲區最高,也吸引了中國廉價勞工的湧入和競爭。
就在這種時代背景之下,紐西蘭1894年就工資立法排拒婦女及外勞的競爭;美國麻省在1912年為工資立法也只規管婦女;香港人更沒有理由不知道,當年為外傭工資立法,目的也是為了保障工資更高的本地勞工。
強行為最低工資立法,推動力自然不會是真正的弱勢工人。獅子山學會無意猜度那些有組織的工會背後有何動機,但常識告訴我們︰工會組織成員的薪金多數高於最低工資水平。最低工資立法的客觀後果,就是這些被組織起來的工會成員,面對薪金競爭的壓力將會減少。
工會存在目的就是為了成員的福祉,在這個大前提下,工會成員為了減少競爭而支持最低工資立法,犧牲非工會成員利益,實在無可厚非。
話說回頭,政府從一開始便以政治考慮高於一切的態度看待最低工資立法,沒有讓社會理性的分析最低工資立法的影響。事實上,政府本來手上有很好的數據去解析最低工資的影響。
五年前,政府在外判合約中加入了最低工資的規定。對比硬性規定外判合約最低工資規定出現前後,究竟是提高工資的人多?還是因為平均主義的工資單一化令工資下降的職位數目多?外判合約最低工資,有否減低低學、新移民和年紀較大人士的就職機會?以上提及的這三個組群,有多少人的工作因此被取替?被取替的弱勢工人之後要花多長時間找工作?他們要是找到新的工作,工資是高了還是低了?
還是政府根本沒有評估過以上的問題?
須評估立法後失業情況
獅子山學會希望,政府就算也沒有打算回顧外判合約最低工資的影響,而作出任何深入了解,出於社會福利的考慮,也得好好預計有多少人會因最低工資立法失去了原有的工作。要知道弱勢工人一旦失去了工作,又不可透過工資彈性,爭取重回勞力市場的機會,他們便要依靠社會的安全網。
社會安全網同樣是張局長負責的政策範疇,所以,無論如何,張局長也得就「弱勢工人因最低工資立法被取替」這個關鍵問題,提出一個說法。
當然,我們更加要明白,社會福利絕不可能帶人脫離貧困,最終任何人都只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改善自身的經濟環境。可是,強行為最低工資立法之後,弱勢工人的議價空間被扼殺,亦無異於要他們從此脫離勞力市場。對弱勢工人來說,「手停、口便停」,脫貧更是遙不可及。
再者,任何人脫離勞力市場的時間愈久,重投勞力市場的機會便愈低。當然,我們更不可以忽略,現代人不少的人際關係建立在工作關係上,脫離勞力市場後,弱勢工人意味一定程度上人際關係的失落,結果又會是怎樣呢?
工資政治化堪憂
最低工資在可見將來帶來各種經濟及非經濟的影響,故然令人擔憂,但因此而來的制度改變才是真正問題所在。雖然政府提出一個看似科學客觀的程序機制,釐訂最低工資水平,但立法會內的民意代表卻打算將決定權交到議會手上。
此外,其他抑壓勞工市場競爭行為的政策,例如工時規管又會否應運而生?就算政府可以按本來的主觀願望,建構最低工資的執法框架,每年的最低工資水平制定亦必然成為政治角力的核心,就有如公務員薪酬水平一樣,爭議不絕。
另一方面,勞工市場的最前線,難免在灰色地帶上出現大量糾紛,就有目前佔用大量勞工處行政資源的外傭合約糾紛一樣。這些一切一切按照張建宗的計劃將會在2011年初開始。
下任特首,我們祝你好運,也祝願香港大步跨過,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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