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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8, 2009

膠袋稅害苦地球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 - 王弼 及 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 - 何民傑 , 信報 (理財投資 P.29, 2009.7.8)

美國前總統列根有一句名言:「政府往往不能夠解決問題,因為政府就是問題的本身」。

沒錯,現代形式的政府也只有幾百年的歷史,就算政府的規模如何龐大,資源如何充足,面對人類群居生活建立的複雜關係,往往會好心做壞事,將社會上原有的問題搞得更加混亂。

在香港,7月7日實施的膠袋稅就是最新的例子。為什麼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會選擇7月7日,即中國抗日八年的開端這個國殤日子開徵新稅項?天曉得!聰明的他可能想幽香港人一默,膠袋稅亦是環境災難的開端吧!

愛地球及善用資源是現代人恪守的環保信念。但要實踐這些信念,必須從人們的心底裏出發,心悅誠服的為大自然設想,而不是單靠政府的強制暴力立一條法,就能夠改變每一個人的生活習慣。

香港人真的不環保嗎?我們收集超市膠袋作循環之用和最後把它成為垃圾袋,是環保得叫外國人發笑的。

不過,邱騰華為了政績強推膠帶稅,口口聲聲說新稅款會推動環保;但荒謬的是,就在膠袋稅推行的第一天,邱騰華卻說膠袋稅能否減少膠袋消耗,要視乎市民是否合作,如果要市民合作,為何要開徵新稅?得來的稅款又撥歸庫房而不用於環保,那膠袋稅如可推動環保?既稱合作,則市民必須自願,強逼繳新稅不叫合作,應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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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前惡果湧現

膠袋稅未成功推行就見到三大弊病。第一、膠袋稅不斷引發海耶克講的「不可預見的後果」,即是政府意圖以強制力實現一些儘管是善意的想法,但都會因人們複雜多變的習慣而無法實現,甚至引發一些原先預想不到的惡果。

有超市在七.七大限前,已經免費派送八十萬個不織布袋,每個袋的塑膠原料是傳統膠袋的三十多倍,還有其他更多的材料,而且永不分解;有調查指出,近月超市湧現預製膠袋包裝,增幅達三成,而且又厚又大,密封袋口,用完即棄,估計一年將浪費三十億個膠袋;還有便利店索性將膠袋改成無手抽設計,一樣照派如儀;甚至有老牌百貨公司全線改派紙袋,而紙袋較膠袋須耗用五十倍能源製造……。

莫以為這是意想不到的惡果,其實早在2005年,政府曾經委托顧問公司做實施膠袋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研究了世界各地實施膠袋稅的經驗,配合香港的特殊生活環境,得出的結論是不值得在香港推行膠袋稅。但奇怪的是,邱騰華對這份報告近乎隻字不提,甚至連報告的中文版本也欠奉,難道不喜歡的顧問報告就可以當沒有做過?

事實上,不少國家在實施膠袋稅後都和香港一樣出現不少惡果。例如愛爾蘭就因膠袋稅而增加近十倍的垃圾膠袋量,塑膠用量並無實質減少。台灣、丹麥也出現膠袋用量反彈的情況,蘇格蘭和澳洲甚至因此叫停膠袋稅,而香港卻因邱騰華力主推行膠袋稅,引發連串環保災難。

說到底,香港盛行的「法律實證論」觀需要全面檢討,近年但凡有任何社會問題,官僚政客最便利的反應就是要求立法,立法規管停車熄匙、立法規管開車入市區等等,視法律為統治人民工具的聲音不絕於耳。

銷售稅的先兆?

法律是一把雙面刃,政府善用,則有道;濫用,變為政府行使強制力的手段,則無道。何謂「善用」、「濫用」,這是法理學中一個重要的問題,在此很難三言兩語說清楚。一般而言,法律是用以保障人民的性命、權利、財產,是為「善用」。

若法律是用以限制人民的生活,對人民的自由諸多箝制,是為「濫用」。如今,邱騰華以推出膠袋稅來強制人民實行官方所謂的「環保」,其對法律之濫用,可謂破壞了本港一直引以為傲的法治精神。

我們除了要留意膠袋稅對環境的破壞,還要注意一點,是膠袋稅的徵收方式︰政府現在先要求有關商戶登記,然後再作每個膠袋徵稅,再由關商戶定期向政府交數,得來的稅款又撥歸庫房而不用於環保。

如此,膠袋稅隨時變相為政治日後銷售稅的「先頭部隊」,待政府試行膠袋稅的徵收辦法行通後,再推出銷售稅時則謂有師可法。故此,膠袋稅有為銷售稅鋪路之嫌,實在不得不令人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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