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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4, 2008

嚴守財政紀律勝藥石亂投

黃健明 - 獅子山學會經濟研究員, 信報 (經濟企管 P.31 , 2008.11.24)

金融海嘯之下,各地政府急謀對策挽救經濟。即使「社區再投資法案」(Community Reinvestment Act)、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貸美(Freddic Mac)等政府干預信貸市場的措施引致次按危機的記憶猶新,面對信貸收縮,英國政府及香港部分政黨仍然希望以行政手段影響中小企的信貸市場。如此政策無非重回舊路,只顧短期效果,卻為下一個危機埋下種子。

加大投資和減稅的作用

聯繫匯率之下,香港政府調控經濟只餘財政政策可用,要不加大政府投資、就是減稅,或是兩者兼用。所謂加大開支,就是要把政府開支增加至原定計劃或所需之上,所以政府承諾把計劃中的基建盡快落實動工,基本上不能算是加大開支。或許政府是從過去參與興建迪士尼樂園的失敗經驗汲取了教訓,因而並無再次試圖以公帑代替私人投資。政府當年在亞洲金融風暴下投資興建迪士尼樂園,結果入場人數及收益遠遜預期,振興經濟效果成疑,現在反而成為「注資無利、棄之可惜」的雞肋。其實,除非我們確信政府在投資營商方面有過人之處,不然每次經濟循環中政府的投資愈多,累積的雞肋便會愈多,最終只會減低整體經濟的靈活性和政府應付經濟低潮的能力。

相對政府加大投資,減稅的作用較為簡接,因為部分—甚至可能是大部分的退稅在經濟前景不明朗下將被儲起、而非用於消費,對於刺激經濟的作用有限。部分論者和政黨因而提出以台灣為師,認為政府應該派發消費券,確保市民「用得其所」。

退稅勝消費券

消費券與部分經濟學者建議的學券、醫療券等均冠以「券」字,或會混淆。出於目前大部分政府以直接包攬的形式,為教育和醫療等基本社會服務提供資助,於是遂有學券和醫療券等建議,希望透過在供應層面引入競爭和給予服務使用者選擇權力,改善服務質素和減低租值消散。假如政府是要補貼市民消費,給予市民消費券無疑較政府直接成立部門生產後,免費或以低價出售商品更為合乎效益。可是,認為消費券因為能夠避免市民增加儲蓄、強迫消費,因而優於退稅或派發現金,卻是言過其實。除非消費券的金額遠高於市民日常生活開支,否則市民自然會在使用消費券之後,根據本身的儲蓄偏好,減少並儲起原來的日常開支;觀乎政黨現在提議的1000元消費券,幾乎可以斷言消費券不會較退稅更能鼓勵消費。

另外不能忽略的是,市民基於使用消費券時方便程度的考慮,又或政府本身基於行政方便的考慮,可能使消費券較為集中用於中、大型零售商。要是加上消費券對市民原來日常開支的擠出效應(crowding out effect),消費券將會把市民消費開支由小商販重新分配至中、大型零售商。推行消費券的行政費用異常龐大、安排複雜,既然未能確保較其他措施更能增加消費,似乎不如一切從簡,直接退稅或派發現金。

無論是政府提供借貸、增加公共投資、派發消費券,其實都是希望藉着政府之手,強作個人不欲作之事,而凡此種種,均須以公帑支持。政府利用公帑嘗試調控經濟,可是公帑最終來自社會個人,要是個人對此加以考慮、理性預期,就會出現練乙錚在其專欄提及的李嘉圖相等(Ricardian Equivalent);政府左手加、市民右手減,致使政策失效。

現在政府財政儲備約為4000多億港元,看似天文數字,可是只要加上今年將會出現超過500億元的財政赤字和亞洲金融風暴後幾年經濟低潮所累積的接近2000億元赤字,便會明白香港財政儲備雖然充足,但要應付未來財政需要仍然嚴峻。因此,政府與其虛耗儲備藥石亂投,不如嚴守自身財政紀律,免卻市民將來或要加稅「填氹」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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