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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anuary 28, 2008

林夕和唱片業的美麗誤會

信報財經新聞 2008-01-28 經濟.企管 P35 獅子山學會 何民傑

近日,本港著名填詞人 林夕先生在香港電台的十大中文金曲頒獎禮上,呼籲政府在撥出三億公帑資助電影業之後,應該再次撥出公帑資助同樣面對市場轉型的唱片業。此番言論引發不少揣測,一向不大同意政府干預的林夕,為何突然改變以往的想法,也有不少輿論藉此跟進林夕的觀點,發表了不少支持以公帑資助唱片業的看法。

其實,在市場瞬息萬變的時代,任何一個行業都面對巨大的競爭,電影業也好,唱片業也好,電視台也好,甚至互聯網的新興行業也好;市場發展的速度,遠遠比業界人士所想像的快得多。但依靠政府以公帑資助,又是不是解決市場變化的靈丹妙藥呢?

規則抹殺創意

  回頭看看政府資助的電影業基金,立法會早就通過了撥款三億公帑,直接資助本地電影人拍攝電影。但細看這個電影基金的申請規則,不禁讓人憂心,因電影基金規限申請者拍攝的電影內容,不能涉及色情、暴力、宗教等話題,但怎樣釐定?風魔全球的《達文西密碼》是否涉及宗教?揚威國際的《色.戒》又是否色情?扣人心弦的好戲多是惹人爭議的,而強調和諧社會的官僚們既已把電影基金閹割了,它又怎能開花結果?

其實創作空間無限大,但我們的淫褻及不雅審裁處、廣播事務管理局等機構,過去對影象節目內容的官僚審批做法,加上上述電影基金的限制,因種種的局限,電影人就不得不把精力放在滿足官府的需索,種種新創意也可能在萌芽階段已經抹殺淨盡。

韓片不是好例子

不少文化娛樂界的朋友,都以南韓政府對當地電影業的幫助,作為成功例子游說香港政府應該直接資助文化娛樂事業。但他們往往忽略的,是南韓政府強制規定其國內的所有戲院,每年必須上映一百四十六天的韓國電影,又規定電視台播出韓國電影的最少時數,再加上長時間對外國影視娛樂作品的入口規限。在這些重重犧牲觀眾選擇的強制下,數年間只培育出個別成功的韓國電影,但煙花盛放過後,成績又是如何慘不忍睹?去年韓國電影的虧損規模就達到製作費的一半以上,整個電影行業損失超過一千億韓元(折合八億二千萬港元)。

香港的電影業一直有自由的創作空間,多年來是整個華人社會娛樂事業的龍頭,也是世界各地認識華人的宣傳大使,成效比旅發局高得多。近年,港產片的數量確實減少,但實情是不少電影製作人都已經到世界各地,特別是中國大陸,參與電影製作。面對全球一體化的發展,香港電影業本來就應作出最有效率的反應,與世界接軌,而不是等待政府的救濟。
無止境的資助
  
獅子山學會在電影基金成立之初,就已經在立法會指出這類基金只會好心做壞事,現在電影基金的成效存疑,盲目相信政府無所不能的人士和利益團體,會否要求政府作出種種強制規限和政策傾斜,又或者會否有更多像 林夕先生的真情剖白,要求政府在各個行業都投入公帑協助;餘此推論,舞台劇、廣播劇、粵曲、棟篤笑……等文化娛樂事業又為何不應向政府索取公帑?
  
幸好, 林夕先生事後撰文解釋,他發言的原意是不滿政府偏幫電影業,而忽略唱片業,並重申並不鼓勵各個行業都向政府索取公帑自保。這個美麗的誤會確實引起我們再次反思,讓政府一再介入,最終只會收幫倒忙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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