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計劃設立競爭法可追溯到陳坤耀主政消費者委員會的年代,記得他當年做了一個研究,指出香港地產商有壟斷市場的情況。就我的經驗而言,香港地產商之間的競爭非常激烈。 他們在物業公開發售前會將一切資料保密,因為消息一旦泄漏,對手便可能會散播對自己不利的消息:如長江得悉新鴻基將推出新樓盤,便會說自己的樓盤銷情欠 佳兼撻訂,要減價速銷。發展商又會在對手樓盤展銷廳附近派出旅遊巴士或專人向參觀者派傳單,標榜自己正在出售的樓盤更價廉物美;競爭的手段層出不窮,由此 可見香港地產商之間勾心鬥角、競爭激烈的情況,然而外間經常批評地產行業出現壟斷,是全因為政府勾地政策出現問題所致的。 勾地政策失誤導致壟斷 因勾地政策失誤,以致土地供應的減少,地產商可供出售的單位數量亦因而急降,在八十年代期間一年可以賣出三萬個單位,現在一年只能賣出一萬多個單位。然 而大多數的地產商也為上市公司集團,需要每年都作業績滙報,但土地供應減少,相對地可供出售的單位亦同樣減少,成交減少連帶集團收入相告下降。為了爭取更 多的收入,地產商只能夠無所不用其極地爭取合現盈利。其實只要政府在宏觀調控上增加土地供應量,地產從業員便會因為要達到預期業績而努力地向一眾客人推 銷,又豈敢像如今般斗膽做出一些有損業界和客戶利益的事情?所以很多政策根本毋須政府立法也可收其之效。 現在競爭法之所以被提倡,很大 程度是因為政客希望在選舉前爭取選票,標榜自己為市民爭取利益、為人民謀福利。就以諮詢文件顯示大部分市民都支持有競爭法,這是當然的,因為他們都受騙而 不自知。例如有指豬肉市場的開放會使豬肉價格得以下降;但實際上華潤的壟斷正為我們提供平價豬肉,倘若沒有華潤的壟斷,相信目前的豬肉價格將會更高。除了 豬肉價格外,也有政客提出在競爭法下汽油價格將得以調低,可惜大家有沒有想過油價是由國際市場所定並不是依靠任何立法而得以扭轉的。 港人昔日逃避公平競爭 試想,為什麼政府把《公平競爭法》的「公平」一詞刪去?因為政府心虛,明白競爭法不可能有什麼大作為。市場是講求自由經濟競爭而不是公平競爭的,有自由 便有公平,有立法便沒有公平。立法妨礙自由,只有free fight才是公平。其實,香港人昔日也是因逃避公平競爭法而來到香港的,只是大家忘記罷了,但我卻記憶猶新。大陸社會主義就最為公平,社會主義講求集體 利益,一切不公平的情況也可交由黨委書記判斷;現在我們又組成競爭事務委員會,將來說不定又有一個黨委書記為我們主持公道! 現在,政府 計劃將來委員會可主動調查那些嫌疑犯競爭的個案,這設計使人覺得政府將會隨時插手干預市場,所管理的事只會愈來愈多。那後果會如何呢?就以地產行業為例, 在地產代理監管條例頒布前,我已曾提到條例施行後只會有利大企業,因為它們會有較多資源來適應新法例;而中小企在本身利潤也只夠糊口的情況下,還要在新法 例下掙扎求存,這對它們的發展是極度不利的。中小企的發展需要自由和彈性,法例的施行只會約束了中小企的發展。結果在地產代理監管條例一出,市場上很多競 爭力不足的經營者隨即被淘汰,餘下的只有佔大多數的中原和美聯兩大集團,這種所謂壟斷的情況全因為政府立法所造成的。 競爭法畫蛇添足 所以我認為競爭法通過後,對營商者而言,只有顧慮更多和經營成本上升而已。香港過往一直未為競爭立法,但經濟仍快速發展,並沒有影響到香港的繁榮。相對 外國推行競爭法是有其政治因素支持的,因為可以利用法例來打擊外來競爭者;可是他們本土仍有Google、麥當勞、波音飛機等壟斷市場,這並不見得能為消 費者提供更便宜的貨品。目前香港還未就有關條例立法,已被世界公認為最經濟自由的地方。現在是因為有人要爭取選票?還是要營造政績的關係而企圖扭曲或改變 香港的發展方向而立此法例?實在值得大家深思。 |
Monday, August 4, 2008
競爭法使中小企得不償失
獅子山學會顧問施永青、研究助理鍾淑貞 , 信報 ( 經濟企管 P.33, 2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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