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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September 3, 2010

青年失業的另類觀察

施永青 (AM730,03.09.2010)

從我之前的文章中,讀者不難察覺,我傾向青年人應自我問責,而不是把問題推給社會。以青年失業問題為例,其背景非常複雜,短期內都不易得到解決,青年人宜珍惜自己的青春,調節自己去適應環境,而不是眼光光靜候環境會變得對自己有利。

然而,我看到社會上有很多評論,卻傾向從相反的方向去對待青少年失業問題,他們會把問題歸咎政府,認為是政府的教育政策失敗,以至培養出來的學生不符合經濟發展的需要;此外又指大學學額不夠多,令青年人失去了透過學歷去改變命運的機會;有些更指商界肯付的工資太低,沒法吸引青年人投入工作。總之,一切都是社 會的錯,青年人自己反而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其實,青年人失業率高根本是一種自然現象,全球如是,香港的情況絕不比其他國家嚴重。現實是青年人離開學校後,都需要有一個找工作的過程;要物色一份自己喜歡,僱主又接受的工作是需要時間的,不可能人人都一步到位。在這個找工階段,青年人的失業率較高,是十分正常的。

這種情況其實與新樓落成時差不多,投資者也有一個物色租客的過程,在一時未找到租客的情況下,新樓的空置率較高亦是正常的,無需視作社會問題。因此,我們亦無需把青年失業率高的問題看得太嚴重,在一般的情況下,政府都沒有太多的改善空間。

新樓業主若想快點找到租客的話,最有效的方法是減租;青年人想快點找到工作的話,亦只能採取類似策略,就是要學孔子那樣「多能鄙事」,卑賤一點的工作也肯做。我在商界的第一份工作就是當練習生,實質上就是做信差;而我之後的發展,亦是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現時香港的整體失業率只有4.3%,反映青少年找工一段時間之後還是能找到穩定工作的。未有跡象顯示,這一代的青年人往後都會找不到工作。當真如是,高失業率的情況,將由去年的15至24歲延伸至今年的15至25歲,而明年更會延至15至26歲;那我們才能說我們的教育真的出了問題,教出來的學生根本不符合社會的需要。

此外,我亦不認為香港大學生的學額不足;相反,我們的問題是大學生的收生基準太低。這種情況不但會浪費社會資源,亦令一些大學生虛有其表。他們缺乏自知之明,還以為一出社會就可以謀得高薪厚職;結果當然久久未能如願,徒令失業率上升。

現時,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資已不少,讀完中學可以讀展翅,讀副學士;讀完大學可以讀碩士。但讀多兩個課程,不見得社會可提供的工作崗位會同步增多,結果工作依然難找,而青年人的怨氣反比未去進修前更多。因此,與其鼓勵青年再去進修,不如叫他們早點出社會工作。

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青年失業因不為鄙事

施永青 (AM730,02.09.2010)

朋友從事飲食行業,嘆聘請不到員工。我問他有沒有歧視年輕人,因為據統計數字,失業率雖已跌到只有4.3%,但青少年(15歲至24歲)的失業率卻仍有13.2%。朋友說,不是他歧視年輕人,而是年輕人歧視他們的行業。

他請人時:如果在廣告上標明是做飲食業的,那就很少人會來應徵;以至他不得不扮請文員以作招徠,那即使工資訂低一點也有人應徵。他是等有人來的時候,才告訴應徵者,文員的職位已滿額,希望說服他們轉做其他職位。

不過,他說這樣請回來的人很多都做不長,因為他們沒有思想準備,會嫌工作時間長,星期日也要返工,長時間站立很辛苦,要拋頭露面不習慣,很多時工作還不到一個禮拜,就不再上班,走的時候交待也沒有一句,更奇怪的是工資也不回來領取,家裡真的這麼富有嗎?

我會理解,青年人為何不喜歡做飲食業,高調地說職業無分貴賤是沒有意思的。然而,青少年也得明白,這個世界是不容所有人都去做醫生、做律師的,要想做這類工作,得在學校讀書的時候就表現比其他同學好,如果比輸了,那就得面對現實,做一些被視為次一級的行業。總不能寧願選擇失業,有工也不去做,廿幾歲仔仍要家裡養。

據統計,香港整體的失業數字在下降(由4.6%跌至4.3%),但青少年的失業率卻上升了(由13.1%升至13.2%)。這即是說,香港的整體環境在改善,照道理青年人找到工作的機會亦應該會同步增加,那為甚麼青年人的失業率反而增加了呢?究竟是社會愈來愈歧視年輕人,還是青年人愈來愈不願意工作?

有青年人埋怨,很多工作在請人的時候都要求有經驗,他們剛從學校出來,哪有經驗,所以不是他們不願工作,而是僱主排擠他們。然而,青年人也得有自知之明,為何一定要找那些需要經驗的工作呢?未有經驗就得找一些職位低一點的工作;從低做起是大部分人都要經過的職場里程,這一代青年人也不能例外。不見得社會上每一個職位空缺都是需要經驗的,關鍵是青年人願不願意低就一下吧了。

我記得孔子在回憶自己生平的時候說過:「余少也賤,故多能鄙事。」意思是說:孔子少年的時候,身份卑微,所以很多被人鄙視的事情他都能夠做。從孔子的語氣來看,他並沒有以此為恥,反以此為榮。

史記說孔子乃野合而生。他父親早有妻妾,66歲仍不依禮教搞「野合」,弄大了20歲少女的肚,生了孔子這個私生子。孔子三歲,他就死了,令孔子得不到父系家族的庇護,只好去做鄙事—管倉庫、看牧場,可能要搬運貨物,餵飼牛羊。但少年做鄙事,並沒有妨礙孔子成為一代宗師。香港的青年人是否爾生也貴,故不屑為鄙事呢?

(轉載自2010年9月2日am730C觀點)

Friday, August 27, 2010

內地法律完美難行

施永青 (AM730, 27.08.2010)
毛澤東說,中共賴以成功的一項優良傳統是實事求是,在革命戰爭時期的確如是,但當權之後,卻愈來愈假大空。中國人愛面子,共產黨又要講教條,行起事來自然無法切合實際。

我在內地營商,又從事一些環保與扶貧的工作,所以接觸到不同層面的內地法律,發覺毛澤東所說的優良傳統已經蕩然無存。內地的法律在起草時都寫得很完美,卻不考慮客觀上的可行性,結果必然是沒法全面落實,只好表面上說一套,行起來又是另一套。

以內地的勞工條例與環保要求為例,立法時,標準訂得比香港還要高,連香港的勞工團體與環保人士也說訂得好,常以此向港府施壓,要求香港的法例也應向大陸睇齊,說大陸做得到的,香港怎會做不到!但現實是,大陸的法例只是虛有其表,有些根本從未落實過。大陸的勞工,在法律上可享有的福利比香港還要多,既有退休保障,又有教育與醫療補貼;既有最低工資,又有最高工時;若被解僱,還可以得到一筆可觀的賠償。但訂法例的人卻不考慮業界的實際情況,不明白以中國的生產力根本負擔不起這麼多的工人福利。業界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若要生存下去,就不可能遵照這樣的要求 去做。唯一的出路,就是買通有關官員,過得關就算。而官員們又樂於有這些無法執行的法律,好讓他們隨時找到業界的痛腳,方便收取「通行費」。

現時內地抓貪官抓得多了,官員不敢隨便收陌生人的賄款,於是市面上就出現了專門提供勞務的公司。企業可以把自己的員工掛在勞務公司的名上,當員工是勞務公司聘請的,福利由勞務公司負責。企業與勞務公司之間只有商業性質的合約關係,因而不受勞動法管轄。至於勞務公司如何去遵守勞動法,企業就可以不理了。這樣的安排,不但民間如是,連一些國企也有利用。久而久之,勞動法已虛有其表。

又如物業買賣的增值稅,一般要收價格升值的30%,升幅逾倍的要收60%。大陸近年樓價升幅何只逾倍,理論上大部分二手樓宇轉讓時都得交大額的增值稅。然而,買賣雙方為了避稅,都不把樓宇真正成交的價錢報給政府。於是陰陽合同就普遍起來,即一份「陰」合作是拿來交易用的,另一份「陽」合同是拿來產權登記用的。陽合同上的價錢,有些還一直停留在十幾年前的價錢。所以,內地的增值稅 例雖已有了很多年,但有些地方卻從來未收到過增值稅。這分明與事實不符,但上級稅局卻可以任由下級稅務局長期收不到稅。

為甚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原因就是內地存在著太多不切實際的法例,大家都接受有些是沒法執行的,都早已習以為常了;只要能蒙混過關,沒有人想無事生非。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又何來會有尊嚴?因此,今後內地在立法的時候,寧願標準定得低一些,但一旦法例制訂後,就必須嚴格執行。如果繼續容許有法不依,那法例訂得再好也沒有意思。

Monday, August 16, 2010

不宜為隱蔽青年解脫

施永青 (am730C 觀點 8.16.2010)


近年,青年人中出現了隱蔽一族。他們讀完書之後,不積極出外找工作;有時找到,也做不長;大部分時間閒在家裡,把自己的房門一關,就沉醉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裡,既不關心外面的真世界,亦不關心自己的家人與自己將來的命運。

傳媒在談論這種現象時,都傾向把它視作一種社會問題,從各種社會因素,去解釋出現隱蔽青年的原因。有些傳媒更把問題歸咎政府,認為是政府的政策失當所造成。

傳媒的這種取態,有時會令青年人把自己的選擇合理化,覺得一切都是社會的錯,自己反而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曾問過一個隱蔽青年,為何不嘗試去找工作?他卻埋怨社會歧視年輕人,不請沒有工作經驗的人。即使肯請的,也只留給有關係的人,他出生寒微,根本沒有機會接觸到好工。餘下來的,工作死板,又沒有發展前途,五千元一個月,根本不可能養活自己。社會沒有理由逼他去接受老闆剝削。他說,得政府設立最低工資後,他才考慮是否值得出社會工作。

我並非說社會沒有責任,但我不想附和這個青年的想法。我勇於出來做醜人的原因,是這種想法會耽誤青年人的生命,我是關心他們才去說這些他們聽來刺耳的話的。

青年人可要明白,社會總是不完美的,任何時候,都可把問題歸咎給社會;難道我們在社會問題解決之前就放棄自己的生活嗎?人只能調節自己去適應環境,不能妄想環境改變去適應自己。等適合的環境出現後才去生活是不切實際的。

生命對每一個人來說都只有一次,即使你相信還有來世,但那也只會是一個人的生命。因此,我們必須把握好當下還屬於自己的生命,即使在客觀環境不盡如意的情況下,也得盡可能令自己活得有價值一些,莫讓自己的一生不知不覺中隨時間溜掉了。

我們不難看到,即使生活在同一樣的客觀環境下,一樣有人活得好,一樣有人活得不好,關鍵是肯不肯去博一鋪吧了,生命只能在奮鬥中才能產生光輝;年輕時就隱蔽,很容易導致年長時的懊悔。

青年人可能會問,在現時的環境下去奮鬥會有成果嗎?這當然沒有人可以保證,但正因為沒有保證,才需要我們去奮鬥。我年輕時讀過海明威的《老人與海》,深被這個故事所啟發。

老人出海,釣到一條大馬林魚,幾經搏鬥才把魚拉近小船邊,但魚太大沒法拖上船,只能繫在船邊拖回去,回程中不斷受到鯊魚的攻擊,馬林魚的肉全被鯊魚扯食,只剩下一副魚骨。老人花了這麼多氣力,好像一無所獲,但海明威描寫老人與海的搏鬥過程中,卻讓我看到生命的真諦。

人死的時候,一樣也甚麼都帶不走,因此,生命不在乎你有多少收穫,而在乎你選擇如何過你的生活,生命的價值是在生活的過程中產生的。雖只剩下一副魚骨,老人的搏鬥,才令他不枉此生。

(轉載自2010816am730C觀點)

Friday, August 13, 2010

無法升上大學 不如及早工作

施永青 (am730, 8.13.2010)


會考放榜,友人的孩子成績欠佳,問我如何是好。

我說,孩子的成績好不好,做父母的應該早已心裡有數,到派了成績表才來考慮前途問題,是否遲了一點。

大部分家長都希望孩子能夠升上大學,但大學學額有限,必然有很大的一部分需要被淘汰。


有人認為,政府應該增撥資源,多設大學學位,以讓更多的中學生可以升上大學,無需一畢業就要受打擊。但據我觀察,現在的問題不是出在大學學額不足,而是中學畢業生質素不足,勉強讓程度跟不上的中學生也升上大學,既辛苦大學的老師,又浪費學生時間。

據一些在大學工作的朋友告訴我,現時有些非一流的大學,要收齊合資格的新生學額也有困難。大學為了避免收生不足,被政府削減撥款,不得不接受一些,在他看來不符合資格的學生入大學。他認為,如果中學教育的質素不提高,再增加大學學額也沒有用。

不過,要提升中學教育的質素似乎並不容易,其他發達國家都有這個問題,相對來說,香港已算做得不錯。


事 實證明,讀完文法中學再升大學這條路並非人人可走,家長應及早衡量自己的子女是否讀書的材料,否則拉牛上樹,大家都辛苦。若果決心要讓子女升大學,那就得 從小就培養好子女用功讀書的習慣,花多一些精神時間去關注子女的學業成績。這些都是要肯犧牲作付出的。不然的話,就得接受子女很可能沒有機會升上大學的現 實。

若然子女的成績不好,我傾向早點讓他們出社會工作,而不是再去讀甚麼副學士課程。因為透過讀副學士升上大學的機會率,比讀中學的時候更低。有些成績不好的學生之所以不斷再報讀不同的課程,只不過是為了逃避出社會工作罷了。這樣花時間去「讀書」,不如早點出社會工作,積累多些經驗好了。

其實,社會上的工作,並非全部都需要大學生才可以做的。社會上的工種,基本上可分成兩類:一類是以學校裡學習得來的知識為基礎的,如律師、醫生、工程師之類;另一類是主要靠經驗積累的,如技工、推銷、體育教練、娛樂表演等。第一類工作有認可的專業資格,工作比較穩定,一開始就有比較高的收入,第二類的工作的好處是門檻比較低,沒讀過大學也可以入行,但不代表沒有前途。隨著經驗的增長,技術能力就會不斷提升,一樣可以行行出狀元。


我以前有個學生,讀書成績不怎樣好,初中畢業就去了學做廚師,由做茶樓,轉而做酒店,後來更自己創業,成就不比其他有機會升學的同學差。中學成績欠佳的同學,無需以為自己再沒有前途。社會上的大學生,很多都是替中學生打工的呢!


(轉載自2010813am730C觀點)


Thursday, August 12, 2010

編輯自主與政治角力

施永青 (am730, 8.12.2010)

am730,我一向強調要讓員工有更多的自主空間,但我甚少附和編輯自主的論調,因為我覺得這種說法是有問題的,並非絕對的。

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樂於讓自己的自由意志盡情舒展。因此,好的營運系統應予每一個成員都有盡量多的自主空間,而不是某一類崗位上的人才有。編輯要自主,記者要不要呢?美術設計要不要呢?當然是人人都想要。

然而,編輯由於職責的關係,需要有一定的主導權。當大家有不同意見時,最後得由編輯來拍板,否則工作就無法進行。編輯的這項權力,是工作崗位賦予他的,並不代表做編輯的人一定是對的,其他人非聽他的話不可。當機構內大多數人都不認同他的時候,他作為編輯的職位就會不保,他從崗位上得來的權力也會失去。

既然編輯並非必然正確,那編輯的自主權就沒有理由不可受到挑戰。既然編輯的權力來自工作崗位,並非天賦,那他的權力亦沒有理由不受制約。他的權力既然是他的工作機構授予的,那他的工作機構當然可以把這權力撤回。

近年,編輯自主之所以會被強調得那麼絕對,其實是各派政治力量角力所造成的。不同的政治力量都想借助傳媒作為自己的宣傳工具,都想安插自己的同路人做上傳媒編輯的位置。因此,每當這些屬於自己友的編輯,工作受到干擾,或職位可能不保時,就打出不可干預編輯自主的旗幟,向各敵對的政治力量施壓。相反,若果當敵對立場的編輯被制約的時候,他們不但不會維護他的編輯自主,而且還會覺得理應如是呢。

由此可見,即使是那些經常強調編輯自主的人,其實也只是視此為一種政治角力的工具,並非真的想賦予編輯高於一切的自主權。

一般而言,編輯自主的口號都是拿來針對資方的,因為最有能力干預編輯工作的就是公司的老闆。然而,編輯的權力來自老闆的委任,在現有法律基礎上,用這個理由去抗拒老闆的干預,只能造成輿論上的壓力,並不能真正削弱老闆手上的權力。

現實是老闆也是人,也會有自己的思想取態,也應該有權參與政治活動,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財政狀況就剝奪他的政治權利。這樣的想法豈不是與文革時限制資本家參加政治活動如出一轍?因此,我們不應排除傳媒的投資者,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利用他手上的資源與營運能力,去利用傳媒去追求他的政治理想。說到底,要辦傳媒,也總得有資本家的參與。

在西方社會,其實不同的報紙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背後有相應立場的投資者。這些投資者都會在不同的程度上參與編輯方向的制訂工作,所謂編輯自主亦只是相對而言吧了。

我在am730甚少干預編輯的工作,是因為我「無為而治」的理念,而不是因為我認為編輯的工作是完全不受制約的。


(轉載自2010812am730C觀點)


Monday, August 9, 2010

辦am730初期的資金考慮

施永青 (AM 730, 8.9.2010)

在籌辦am730的初期,慫恿我「去馬」的人說,有五千萬元起動資金已經足夠,之後應可以以戰養戰。不過,亦有持否定態度的朋友企圖勸阻我。他們認為,想埋班的人想拖我落水,等我「洗濕個頭」之後,就會叫我增資,將來就多多都唔夠蝕。

經過一番盤算,我亦覺得五千萬可能只是僅僅夠,要出現事事順利的最佳景況,才有機會成功。但我知道,一份報紙由創辦到收支平衡,絕非一年半載可以做到的事。始創期愈長,中途出現波折的機會就愈多;我們做預算,就不能單以最佳的景況去推算;必須為突如其來的意外,額外預一筆應變基金。

我以前雖常在傳媒上業餘玩票,對傳媒如何運作亦有一定的了解,但這始終不是一門我認識的生意,我寧願預得鬆一些,好過中途出現資金短絀,以至打亂陣腳,功虧一簣,白白把之前打好的基礎也浪費掉。

我見過不少朋友,就是因為對困難預算不足,以至本來有機會成功的生意,亦不得不中途放棄。因此,我決定把原先建議的五千萬股本翻一番,變成一億,作為我這次新嘗試的上限。

我明白,做生意最好破釜沉舟,全力以赴。我創辦中原時,就是持這種心態的。然而,中原是我當時唯一的事業,是我人生的希望所在,我不得不這樣做。但am730只是我本業之外的另類嘗試,不應該讓這類嘗試去拖累我的本業與我的家庭。因此,我必須為我的投資作上限,一億就是一億,若果不成功,就不再加碼,以免拖得愈久,就愈捨不得抽身。

我的打算是先用五千萬作首階段嘗試,測驗一下原先的預期是否不切實際。我知道五千萬是不夠的,但起碼可以看到是否值得再博第二注資金。如果全無起色,那加碼也沒有意思,不如早日自我了斷,起碼不會弄到破產時,連欠下員工的薪金也付不出。

我告訴員工,必須在頭五千萬用盡之前,讓我看到,公司的業務是在不斷進展的,而且在用完第二個五千萬之前,公司就可以進入持續盈利的狀態。不然的話,我不保證我會投入第二個五千萬。

有公司的管理人員勸我,不宜把這種取態告訴員工,怕會影響士氣。事實上,當時的確有行家藉此來中傷我們,說我們快彈盡糧絕,離關門不遠矣。但我不想用謊言去欺騙員工,我寧用高透明度的方式,讓員工知道公司的財政實況,以決定自己未來的取向。由於我們的員工對公司知道得多,謠言反而起不了作用。

相反,當員工知道公司在財政上的局限後,都主動為公司節省成本,善用資源,亦不會在不當時刻向公司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正因為有員工的主動配合,am730才得以用低消耗的模式,短時間裡到自己的存活之道。
(轉載自2010年8月9日am730C觀點)

Friday, August 6, 2010

始創期老闆要率先付出

施永青 (AM 730, 8.6.2010)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已指出,做老闆的要視員工為自己事業發展上的同路人,並願意讓員工分享共同發展起來的事業的成果,那員工與老闆之間的矛盾才能減少,合作起來才容易有效率。這樣,企業能爆發出來的戰鬥力一定比處理不好勞資關係的企業強;在市場環境惡劣的時候,這類公司尤能顯出更大的生命力。

然而,做老闆的單是肯分享成果還不夠,還要肯率先付出。因為,在公司發展初期,不一定立即有利潤可以拿出來與員工共享,即使有小量利潤,分了也不夠員工過起碼的生活。因此,在始創階段,員工的收入主要來自每月的底薪,以及一些只跟公司收入掛勾,而不跟盈利掛勾的佣金。

對那些資本密集,投資期較長的公司而言,老闆在這段時間可能是光有付出,完全沒有收入的。一旦事業不成功,之前的投入就無法收回,所以要做老闆要是冒風險的。不過,愈是投資大的公司,一旦成功,以後就愈不容易受到行家威脅,因為競爭對手要參戰的門檻也一樣很高,成功了的公司可以有一個較長的收成期。

再者,在資本主義法律制度下,公司的產權總是屬於老闆的。公司成長之後,老闆手上的主導權,仍是比員工大的。除此之外,員工只能在公司工作的時候分享利潤,但老闆在公司成功後,即使不工作也可以分利潤,而且可以把產權傳給子孫。

因此,不見得老闆在開始時要付出多一點就不值得。有些老闆覺得我倡議的三分法對他們不公平,主要是他們把錢的功能看得太大。他們忘記了,公司要成長單是有錢是不夠的,員工也要付出精神和時間。這麼多人的青春,相比老闆付出的金錢,其重要性不應被貶低。

我由於有這種想法,所以在讓員工分享利潤時,不會有吃虧的感覺。只有在這種心態下,員工才會真正相信,老闆的確已視他們為公司的持份者。員工才會盡心盡力,為公司的前途,付出自己的創意。

為了令am730的員工,能更早感受到我願意分享利潤的誠意,我在am730剛開始有帳面利潤,過去的虧損尚未填補的時候,就提前開始利潤分享的安排。先是拿原訂的三分之一的一半出來分給員工,另一半則拿來填補始創期的虧損。

至今年中,由於公司早期的虧損已大部分追回,我又建議把分享利潤由三分之一的一半,提升到三分之一的七成半。我估計,不用到2011年,公司已有真正的利潤,員工當有機會全數分到我承諾的三分之一的利潤。屆時,大部分am730的員工的收入都可以比行內的平均收入為高。能夠高多少,則視乎am730是否能比行家有更大的盈利能力,視乎員工能否比行家多跑一步,多花一分心思。當員工感受到,原來自己的收入是與自己的努力息息相關時,我這套機制的威力,就會進一步發揮出來。

(轉載自201086am730C觀點)

始創期老闆要率先付出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已指出,做老 闆的要視員工為自己事業發展上的同路人,並願意讓員工分享共同發展起來的事業的成果,那員工與老闆之間的矛盾才能減少,合作起來才容易有效率。這樣,企業 能爆發出來的戰鬥力一定比處理不好勞資關係的企業強;在市場環境惡劣的時候,這類公司尤能顯出更大的生命力。

然而,做老闆的單是肯分享成果還不夠,還要肯率先付出。因為,在公司發展初期,不一定立即有利潤可以拿出來與員工共享,即使有小量利潤,分了也不夠員工過起碼的生活。因此,在始創階段,員工的收入主要來自每月的底薪,以及一些只跟公司收入掛鈎,而不跟盈利掛鈎的佣金。

那些資本密集,投資期較長的公司而言,老闆在這段時間可能是光有付出,完全沒有收入的。一旦事業不成功,之前的投入就無法收回,所以要做老闆要是冒風險 的。不過,愈是投資大的公司,一旦成功,以後就愈不容易受到行家威脅,因為競爭對手要參戰的門檻也一樣很高,成功了的公司可以有一個較長的收成期。

再者,在資本主義法律制度下,公司的產權總是屬於老闆的。公司成長之後,老闆手上的主導權,仍是比員工大的。除此之外,員工只能在公司工作的時候分享利潤,但老闆在公司成功後,即使不工作也可以分利潤,而且可以把產權傳給子孫。

因此,不見得老闆在開始時要付出多一點就不值得。有些老闆覺得我倡議的三分法對他們不公平,主要是他們把錢的功能看得太大。他們忘記了,公司要成長單是有錢是不夠的,員工也要付出精神和時間。這麼多人的青春,相比老闆付出的金錢,其重要性不應被貶低。

我由於有這種想法,所以在讓員工分享利潤時,不會有吃虧的感覺。只有在這種心態下,員工才會真正相信,老闆的確已視他們為公司的持份者。員工才會盡心盡力,為公司的前途,付出自己的創意。

為了令am730的員工,能更早感受到我願意分享利潤的誠意,我在am730剛開始有帳面利潤,過去的虧損尚未填補的時候,就提前開始利潤分享的安排。先是拿原訂的三分之一的一半出來分給員工,另一半則拿來填補始創期的虧損。

至今年中,由於公司早期的虧損已大部分追回,我又建議把分享利潤由三分之一的一半,提升到三分之一的七成半。我估計,不用到2011年,公司已有真正的利潤,員工當有機會全數分到我承諾的三分之一的利潤。屆時,大部分am730的員工的收入都可以比行內的平均收入為高。能夠高多少,則視乎am730是否能比行家有更大的盈利能力,視乎員工能否比行家多跑一步,多花一分心思。當員工感受到,原來自己的收入是與自己的努力息息相關時,我這套機制的威力,就會進一步發揮出來。

Tuesday, August 3, 2010

決定分純利前的思考

(AM 730, 8.3.2010)

我雖然在am730成立初期,已承諾會與員工分享成果,拿三分之一的盈利予員工分享;但當時大家都聽過算了,不太重視。事實上當時公司尚處於嚴重虧損時期,何時會有盈利也沒法估計,在這種情況下談盈利共享,當然引不起重視,大家只是姑且聽之吧了。


不過,我對我的承諾卻是認真的,絕非信口開河。我在提出來之前是有深思熟慮的。

拿三分之一的利潤出來分的理念,是我從事地產代理行業時想出來的。這個行業人力密集,在創辦初期,不用作太多的資本性投資,所以一般投資者會較容易接受與工作人員分享利潤的概念。但即使如此,行內亦甚少人願意這樣做,願意做的,也不想分這麼高的比例。有些行家,在公司實力不足的時候願意分,到公司聲譽日隆,員工要借助公司的程度上升時,就不願分這麼多。老細反口的情況在行內就時有所聞。

我是一個重承諾的人,我不想承諾一些將來不願做的事。

做免費報紙,可不同做地產代理,資本密集的程度遠比地產代理高。做地產代理的一個普通前線營業員,只要掌握了一定的盤緣與客路,只需一部電腦,一個無線電話,就可以自己出來做,創業所需的資金不多。但做免費報紙就沒有這麼簡單,開創初期的投資會很大,因為免費報紙的收入來自廣告,新報紙不可能一開始就接到很多廣告,需要等報紙逐步建立起讀者群之後,廣告商才會肯落廣告,

但這段期間,仍得大量印刷發行,不斷提升內容的吸引力,不能等有了廣告,才作投資。

am730從一開始就打算每天發行二十萬份以上,單是紙張與印刷費,已佔了開支的一大半,反而工作人員的工資所佔的比例都相對少,只佔總開支一成多一點。從這個角度去看,從事這個行業,對資金的需要遠比對人力的需要更為關鍵。行內是組班容易,籌錢困難。在投資者的心目中,很容易覺得,分給報紙工作人員的純利,大可以少過地產代理。


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單有資金而沒有工作人員的投入,亦一樣沒法創造出一番事業。因此,我覺得讓工作人員與投資者有同等的分享純利的權利,並不為過。


然而,公司的純利不能分掉算數,還得留一部分作未來發展的需要,這是既符合股東的利益,亦對工作人員有利的。此之所以,我把公司的利潤平分為三份,股東、員工、未來發展的需要各三分之一。這種計算當然不十分精確,但簡單易明,最容易為各類持份者接受。


在香港,本來只要肯付出合理工資,不難招聘到合適的人手。但am730要突圍而出,就要所有的員工齊心合力,人人都為公司著想,人人都願意多走一步。只有透過這種與別不同的分純利制度,員工才會視自己為公司的持份者,am730才能在與行家競爭時展現出優勢。

(轉載自201083am730C觀點)

Monday, August 2, 2010

上下齊心 力克困阻

(AM 730, 8.2.2010)

am730成立五周年了。三間免費報紙中,am730的財力最弱,資歷最淺,但我們不但贏取到存活的空間,而且還長勢旺盛,逐步威脅先行者的地位;我們靠的是甚麼呢?

孫子兵法認為:一個國家要能夠打勝仗,最關鍵是「主孰有道」。即是說,要看這個國家的領袖是否有「道」?孫子沒有對「道」的內容作詳盡解說,但對「有道」可達至甚麼樣的效果卻說得很具體。他說:「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以與之死,與之生,而不畏危。」它的意思是:道的功能是令人民與上面的領導人有同一個意願,所以肯一同去死,一同去生,而不怕危難。

所謂同一個意願,即西方管理學上所說的 “shared vision”。即領導人對形勢的評估,能贏得大家的認同;領導人選擇的方向,大家都願意跟隨;領導人採取的方法,大家都認為合理、合適。孫子稱此為「上下同欲」。

在西方管理學的鼓吹下,現時大機構大都有自己的company vision,而且都把它文字化,寫在公司的年報上,以告知股東;亦寫在介紹公司的宣傳品上,以告知客戶與合作夥伴;新員工入職時,人事都亦會專題介紹,並在派發的員工手冊上,詳細列明。

然而,我看到很多大公司,員工雖然對自己的company vision朗朗上口,但遠遠未達到「上下同欲」的程度,只是徒具形式而已。不然,他們不應對公司有這麼多的怨言,在外人面前也忍不住要講。

有些大機構,由於已成為行內的領導者,有足夠的實力地位,較易取得員工的依歸,但我認為這樣的依歸只屬對強者的臣服,並不可靠。當公司在行內領先地位不保,最需要員工鼎力支持時,這時原有的凝聚力反日見減弱。

我發覺,很多大機構之所以未能做到「民與上同意」,關鍵是上下間在利益上的不一致。公司的盈利是員工有份打造的,但公司只派息給股東,員工只能按勞力市場的供求情況拿取工資,工資是不與盈利掛勾的。因此,公司是屬於股東的,員工只是過客。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又怎會有真正的歸屬感。員工會覺得,既然公司不願意與我們 “share profit”,我們又何需真心與公司有 “shared vision”。

我的心態則不同,我視員工為公司的共同創造者;股東投入資金,員工投入精力,大家都是公司的持份者。am730應如何打造,員工也可以參與意見,我不會搞一言堂,老細說了算,即使是前線員工,也可以在集思會上,提出自己的想法,am730的員工,都不難看到am730的今天,有自己的一分貢獻。

更重要的是,公司有清晰的機制,會安排三分之一的盈利予員工分享。分配的法則皆預先公布,不容上司隨意變更,讓員工覺得很踏實。這樣,公司的利益,才能變成員工的利益。一間資源不足的新公司,只有在「上下同欲」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市場地位。
(轉載自2010年8月2日am730C觀點)

Friday, July 30, 2010

am730的成功之道

(AM 730, 7.30.2010)

五年前,當我向朋友透露,我打算辦一份免費報紙的時候,愈是要好的朋友,愈努力勸我打消這個念頭。他們尚未看清免費報紙與傳統報紙的分別,只聽到報紙兩個字,就拼命拉住我,說報紙這個東西千萬不可沾手。

我可不是一個勇於冒險的人,亦決不會連想行的路都未看清楚,就盲目投身上路的人。朋友勸我的理由,在作出決定前,其實都已考慮過。所以雖受到這麼多人的勸阻,我仍是一意孤行,決心要去嘗試。

免費報紙有一條可行的路,其實不難看到,香港與世界各地都有先例。對於這點我是深信不疑的。所以我當時說,即使我的報紙辦不下去,也不等於說免費報紙的路是行不通的;這只能證明我個人營運得不好罷了。我當時還斷言,香港如果再有新報紙出現,亦將會是一份免費報紙,而不是一份傳統報紙。事實證明,我的估計一點也沒有錯。

我一直相信,老子那套「無為而治」、「道法自然」的理念,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我過去曾把這套理念應用在中原,成功地令中原成為香港地產行業的領導者。我又把香港中原的那套,移植到環境截然不同的內地,一樣可以茁壯成長。後來,我又用這套理念去收購利嘉閣,很快把利嘉閣從倒閉邊緣挽救回來。然而,之前我經營的業務都是營銷性質的;有人擔心,我的理念只適合這類生意,不一定甚麼生意都適用。所以,我很想有機會把這套理念,應用在非營銷性質的傳媒業務上;若然可以成功,那就是這套理論的一次肯定性的驗證。

因此,am730相對中原來說,雖只算是小生意,規模不足中原的百分之五,但我在am730的用功程度,絕不比其他業務差。我視am730的嘗試,為我人生的一項重大考驗。

我打算在跟著的幾篇文章中,全面總結am730的成功之道,請大家批評指正。讀者可能會覺得奇怪,做生意的人怎會把成功之道公諸於世;讓對手掌握了,豈不是對自己不利?

老實說,我不是一般的生意人,我年輕的時候曾長期投身社會運動,只是後來發覺戰友所堅持的道路其實不可行,且對社會無益,於是我只好在商界暫棲身。然而,我沒法放下對社會的終極關懷;我一直希望研究出一套有優勝競爭能力的生意營運模式,並藉此為社會帶來一套新的分配制度與生產關係。我相信,只要這套模式夠強,其他人也得跟著使用,否則就會被淘汰。這樣,這套模式就會成為營商的主導模式。而我這些年來在生意上的努力,亦變成一項逐步產生成效的社會改革工程。

此之所以,我不但不怕別人知道我的成功之道,而且希望別的機構也仿效我的成功之道。至於甚麼是am730的成功之道,我會在以後的文章中逐一介紹。
(轉載自2010年7月30日am730C觀點)

Thursday, July 29, 2010

十五歲後,不宜再hea

(AM 730, 7.29.2010)

我年輕的時候也喜歡hea,藉有得hea去展現年輕人來日方長的特有優勢,以無所用心去活得自由自在,以不聽長者的教訓去表達對社會制度的反叛。

但不知為甚麼,我hea的時候,多少會有一點負罪感。當時,我聽過孔子有三十而立的說法,於是以此而原諒自己,我尚遠遠未到三十歲,大可以hea多幾年。

到讀初中的時候,才知道「三十而立」出自論語為政篇,原文是「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這句話的真正意思,我當時不甚了了,但「三十而立」之前,還有一句「吾十有五而志於學」,卻嚇我一跳。原來「三十而立」不是一到三十歲就自自然然地達至的,非提前十五年有志於學不可。幸好,我當時只有十三、四歲,要立志尚為時未晚。

我初時不明白,為甚麼孔子要揀十五歲才志於學?孔子在論述人生不同階段的境界時,用的是十進制,三十至七十歲,每十年進升一個境界,為何立志於學卻是「十有五」?

這個問題我一直有思考,到後來讀德國哲學家叔本華的書的時候,才知道這或許與「種族意志」有關。三十歲之後,是否每十年一進,會因不同人的修為而異,但十五歲立志於學則有一定的普遍性。

孔子不說十歲,因為十歲太早;不說二十歲,因為二十歲太遲;那為甚麼是十五歲呢?因為一般人在十五歲都會開始發育,身體內的荷爾蒙分泌會出現變化,身體內的「種族意志」會被喚醒。

叔本華認為,人的存在是兩種意志的體現:其一是求生意志,其二是種族意志。求生意志協助個體掙扎圖存,但任何個體都會死亡,故必須有種族意志,令群體可以繁殖延續。所謂種族意志,就是「性」意志。

人在十五歲之前,只知道個體的需要,但開始發育後,就會對異性產生興趣,開始想物色伴侶,生兒育女,繁殖後代。這種需要令人意識到自己有超越個體生存責任。要養妻活兒,遠比維持個體生命困難,非大幅度提升自己的能力不可,因此必須有志於學。

尤其是男性,一般在十五歲前都比較懶散,不懂得自律;後來才由女性的取捨,去影響他們的行為。當男性發現,學業成績好的男同學較容易得到女同學垂青時,他才感到要讀好書的動力。

現實是若十五歲仍無心向學,則出社會後難有競爭能力。社會雖有安全網,可以令我們不至會「餓死老婆熏臭屋」,但若然自己的後代沒法在一個豐裕的環境下成長,很容易導致隔代性的持續貧窮,再下一代也難翻身。因此,為子孫著想,十五歲後,實不宜再hea。
(轉載自2010年7月29日am730C觀點)

Wednesday, July 28, 2010

Hea的條件與感受

(AM 730, 7.28.2010)

時下青年都喜歡找機會Hea下。Hea似乎是年輕人的特權。因為,他們有的是時間,無論多重要的事情,他們都可以留待將來做;來日方長嘛!

人生是活在世上的一段時間,生命由時間所組成。Hea是對生命中最珍貴的成分的任意花費。其產生的感覺.就一如去shopping的時候,可以不計價錢,胡亂花費一樣。

有而不缺本身已令人感覺良好,當有的程度去到可以不加珍惜地任意花費的時候,簡直可以拿來驕人。我見過不少女士,都喜歡shopping,尤其喜歡當著朋友面前顯示一下自己的豪氣──你們不捨得買的,我就不假思索地買給你們看。

這種嗜好,雖然低俗、無知,但對一般人來說,仍是挺享受的。誰不想在朋輩面前展示一下自己的豪氣?可惜青年人不是人人有錢,不可以用錢去展現豪氣,於是他們就拿出他們最有的、更珍貴的時間來顯示豪氣。

他們喜歡比較誰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去Hea。當朋友打電話來,問你在做甚麼的時候,如果你能告訴他,你正在Hea下,那你就會有快感;因為你比他更有閑暇,不用那麼緊張。因此,最可以拿來驕人的Hea是考試前夕的Hea,羽扇綸巾,談笑用兵,自然高人一等。

Hea除了可以提供一種「有」的感覺外,還可以提供一種自由的感覺。Hea就是無所用心,因為一用心就會受束縛,就會有壓力。我現在無所事事,就代表下一刻我想做甚麼都可以。但如果你要準備考試,那下一刻,你除了讀書之外,甚麼都不可以做。因此,可以Hea下,就代表自己處於一種自由狀態。

此外,Hea亦是年輕人的一種反叛模式。他們不滿現時的教育制度,覺得這樣讀書沒有意思,故寧願hea下。他們覺得一切聽從父母與學校的安排就等同失去自己的選擇,以後就會束縛,只能營營役役地了此一生。年輕人想走自己的路,但一時又找不到方向,於是就先Hea一下再算。一般家長都不喜歡年輕人Hea,那年輕人就偏要Hea。這是一種反叛,是對權威的一種挑戰,不敢Hea的年輕人會被朋輩抵制。因此,乖乖仔有時也要與朋輩一起Hea下。

我年輕的時候也Hea過,所以知道Hea的感受。不過我Hea下Hea下識得驚,知道Hea下去就後果嚴重。生命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只有一次,難道我的一生就此Hea過算了?我雖不才,但多少亦想在世上留下一點到過的痕跡。即使不要求這麼高,我也不能一世靠父母照顧;我最起碼也得獨立生活,養妻活兒;繼續Hea下去,我可能連這起碼的做人要求也做不到。於是,我只好醒醒定定,為將來早作打算。

不過,現時社會已有安全網,Hea下的後果已不如以前嚴重;加上社會風氣又傾向把責任歸咎政府,青年人已不習慣經常自省,以至有些人可以一Hea再Hea。我擔心,當他們Hea到時日無多的時候,Hea的感受將不如之前所描述的那麼美妙。
(轉載自2010年7月28日am730C觀點)

Tuesday, July 27, 2010

暑假當然要hea吓

(AM730, 7.27.2010)

趁暑假與子女外遊,沿途見孩子對導遊的介紹毫不用心,有時甚至在車上睡覺,連車外的風景也沒興趣觀賞。我於是不厭其煩地提醒他們,希望他們珍惜旅遊的機會,吸收多些書本以外的知識。

不知是否代溝的關係,孩子的思考方式與我很不一樣。他們覺得,剛考完大考,放假就是要輕鬆一下。如果去旅行也要像上堂抄筆記一樣,緊張聽錯了、抄漏了,那才真沒趣;這樣的暑假不放也罷。

身旁的團友,見我想板起臉孔教訓孩子,主動為孩子打圓場。她說,我的孩子其實已經很乖,叫我不要苛責他們。她自己的孩子,中三以後,已不肯跟父母去旅行,他見我與孩子們平時都有講有笑,關係融洽,令她非常羨慕。她勸我要好好保住這種關係。

我也讀過傅雷家書。傅雷教傅聰的方式,我自己也吃不消,我是一定不會用這樣的方式去教自己的子女的,畢竟時代已經變了。不過,我仍然覺得,作為父親,我是可以對子女的行為提出一定的要求的。他們若有不同的看法,我會耐心去聽,大家一起去探討,那種觀點更有道理。做子女的,總不能因為不認同父親的意見就不容父親把意見說下去。

他們的有些行為,我雖不認同,只要不會對他們造成禍害,我有時仍會讓他們按自己的選擇去做。但他們也得接受我再三舊事重提,一有時機又借題發揮。我希望量變質變,講多幾次,會有助他們明白父親的苦心。

現行的教育制度的確失敗,它不但不能提升學生對知識的胃口,反而令學生視學習為一種苦差,可以不用學習的時候,他們才覺如釋重負。現時年輕一代所說的可以hea吓,應該是指一種心理境況,在這種境況下,他們可以放下外在世界強加於他們身上的責任,隨意去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以至無所用心地無聊一下。

我讀書的時候也對當時的教育制度諸多不滿,所以也明白間中hea吓的需要。但hea只能視作緊張一輪之後的調節,而不能視作人生的追求目標。長期地hea下去,就等同hea,是會有後果懲罰的——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我告訴我的子女,如果真是想hea吓,寧願胡思亂想,也不要光是打機。因為,打機是讓自己行為與思想受制於別人預設的程式,完全喪失了自我。這與一味讀書求分數,而甘心做填鴨的人,其實沒有多大分別。

我其實不贊成把生活的時間表填得太滿,間中可以留空一些時間甚麼都不做,亦不用刻意去想甚麼,就讓自己的精神處於一種無我的游離狀態。人在這種狀態下,由於沒利益的引誘,亦不受理性思維的規範,反而有時會靈光一閃,忽然悟出一點道理來。這樣hea吓,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轉載自2010年7月27日am730C觀點)

Monday, July 26, 2010

與孩子外遊引發憂慮

(AM 730, 7.26.2010)

趁子女放暑假,與他們一起出外旅遊;發覺他們在旅遊車上,不是打機,就是睡覺,不太留意導遊的講解,以及窗外的風景。我曾提醒他們注意,但他們很快就故態復萌。我怕過度嚴厲會破壞旅遊的氣氛,只好找其他機會再與他們討論這個問題。


我相信,孩子們之所以有這樣的表現,與他們成長的環境有關。我雖出生於戰後,但父母皆受過戰爭的洗禮,憂患意識很重。我們在青年的時候,已知道世上的物力來之不易,知道為了生存下去,必須懂得克己,必須趁好日子爭取多累積一些,以便在危難的時候,身上不會沒有應急的資源。


因此,我在未出社會之前,家裡從來都不會有外遊度假這回事。我記得,有一年為了回鄉探親,我們兄弟四人與父親一道,都不再出外理髮,改由母親操刀,把省下來的錢幫補盤川。母親會裁衣,但不懂剪髮,起初當然剪得不好,但為了回鄉的路費,我們都不怕同學笑話。父親既然可以這樣上班,我們哪有理由可以不上學。


由於來之不易,所以我十分珍惜這次旅程。我打開全身的神經細胞,去感受旅程上的所見所聞。在火車上,我不但用眼去看風景,還用耳去聽火車開動的聲音,用鼻去嗅不同車站的味道,連車上的座位、扶手,都一一用手去觸摸一番;一切都是那麼新鮮,那麼難忘;我當然不會在車上睡覺。


我自己出外工作後,由於初時收入不高,要到第二年,才有條件第一次作度假性質的旅遊。這個機會我當然十分珍惜。我未出發先作資料搜集,每到一地都如飢似渴地去吸收感受,晚上還要做筆記,生怕把珍惜的一刻忘掉了。


然而,我的子女卻沒有這種經驗。他們踏入小學,已有機會坐飛機外遊,近的如東南亞、日本、南韓;遠的如美加、歐洲;連冷門一點的印度、土耳其等,也已去過。出外旅遊已成了他們長假期的例牌活動;這叫他們怎懂得再去珍惜?我真有點後悔,是否應該這麼早就帶他們出外旅遊,或許讓他們長大後,憑自己的收入去外遊,他們可能會得益更多。


我相信,生於憂患的人,才會對自己所處的環境特別關懷,他們知道危機四伏,必須打醒精神留意身邊發生的事,不然就會反應遲鈍,或者選擇錯誤;這些都是可以致命的。可惜我們的子女都不會有這樣的感受。他們的生活太安逸了,一點危機感也沒有,所以他們可以對一切都漠不關心,連窗外的風景也懶得看。


不只我的子女如是,很多時下年輕人都有被寵壞之嫌;我真擔心,一旦環境出現異變,他們是否還有求生的能力?我眼中的世界,就從未有過永恆安逸的保證。

(轉載自2010726am730C觀點)

Tuesday, July 20, 2010

居屋有投資成分 非民生基本需要

(AM 730, 20.7.2010)

主張復建居屋的一項主要理由,是社會上確有這種需要。有相當一部分人,他們已不符資格去申請公屋,卻又買不起私人樓宇,他們渴望有機會買到居屋。誰也不能否認社會上有這種需要,問題是這種需要該透過甚麼途徑去得以滿足?資助市民置業是否政府的責任?

住屋是民生的基本需要,政府在制訂政策時,不可能不考慮市民在這方面的需要。香港已是一個相對富裕的社會,應有能力照顧社會的基層解決他們的基本住屋需要。政府可以透過興建公屋,以較私人市場低廉的,基層可負擔得起的租金,把公屋租予基層,以助他們解決生活的基本需要。

用這種方法,理念簡單,資源運用得較為有效。收入符合資格的人可得到照顧,收入超出某個標準,就得交市值租金,或者自行置業,不用政府一直資助下去。政府就可以把資源用在更有需要的人身上。

現時,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人,輪候時間不用三年。如果不是太揀擇的話,上樓的時間可以更快。從這個角度去看,香港的住屋問題基本上已得到解決,政府在民生上的責任基本已算完成。

當然,大多數人除了希望有樓住之外,還希望成為自己居所的業主,擁有一定的資產,這樣不但可以更有安全感,而且還可以在資產價格因經濟增長而上升時,也可以分到一杯羹。不過,這種需求,已非單純的住屋需求,而是滲入了很大的投資成份,這可不是政府的責任。

一個人在解決了生活的基本需要之後,仍然有額外的積蓄,才可以量力而為地去投資。

買居屋,其實也是一項投資,是有一定風險的。公屋租戶,若生活上遇到困難,房委會可以減免租金。但買居屋是向銀行貸款的,居屋業主一旦供樓能力出了問題,銀行就會收樓,追欠款,損失可以十分慘重,因此,一個需要社會資助的人,根本不應去投資。

有人強辯,說買居屋的人只是為居住,不是為了投資。那又如何去解釋:為何樓價跌的時候,居屋也乏人問津;到樓價高升的時間,居屋的申請者反而倍增?要居屋不涉及投資成分,訂價就不應與私人市場掛勾,房委會應以發展成本賣樓,以重置成本收回,不讓購買者藉此去賺錢。不過,這樣一來,不但居屋購買者會失去意欲,連房委會也會失去發展利潤,社會何來那麼多的資源既要建公屋又要建居屋?

由此可見,居屋的理念混淆,不易制訂統一的政策。政府若真的想協助市民置業的話,大可透過增加土地供應與改善城市規劃,不一定用公帑資助的方式。這樣可能更符合市場經濟理念。有關這方面的意見,留待下次再談。

(轉載自2010年7月20日am730C觀點)

Friday, July 16, 2010

過一時的審查 享永久的得益

施永青,AM730-C觀點,2010.7.14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有調查顯示:已買得居屋的人,都對買得居屋十分滿意,並沒有如 坊間所說,有人埋怨受到此項政策誤誘,作錯了決定,因而蒙受了損失。我覺得這類調查沒有多大意思,因為居屋業主基本上都是政策的得益者,能夠以六折至七折的價錢,買入樓宇作十足享用,有甚麼還好埋怨。至 於有沒有人因買入後樓價下跌而後悔,則視乎調查訪問的時間,今天做調查所得的答案,與03年 做所得的答案,當然截然不同。政府在決定應否復建居屋時,不能單看得益者的意見,還得衡量社會資源是否用得其所,看社會在整體上是否有得益。

我反對復建居屋的其中一項原因,是居屋的審批方法有漏洞,一定會 引來經濟學上所說的「尋租」活動。因為審批所根據的,只是申請者申請一 刻的狀況,但獲批的得益卻是永久的。即使申請者之後財政大幅改善,社會也不可停止這項住屋福利,或要求買得居屋的人退回部分得益。

租用公屋的人一旦成了富戶,還得繳交雙倍租金或市值租金,但買入居屋的人,只要選擇自用,就不用補地價,亦不用繳交部分尚在政府手中的業權的租金。買居屋有折扣,這等同部分業權未有由政府手上轉入居屋業主手裡,故轉售時要補地價;但現有政策未有要求,居屋業主在富起來之後,需要向部分業權的擁有人——政府,繳交租金;以致購買居屋變成一種永久性的得益。政府為何要厚待居屋業主,而薄待公屋租戶?這豈不是欺負窮人,而益經濟上處境較好的人?這種安排明顯有違福利政策的原則。

由於得益是永久的,而審查卻是一時的,一定有人會想盡辦法通過審查。我曾有伙記要求公司不要加薪給他,因為他正在申請居屋。我起初擔心,這是否等同欺騙政府?但同事告訴我,工資是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協議,政府干涉不了。只要公司沒有私下付額外的報酬給僱員,就不是欺騙政府。我相信,沒有僱主會反對僱員要求收少一點工資的。我的伙記在買得居屋後已轉工,工資超過申請居屋的上限,但政府已無能為力。

我亦認識有些經濟條件不算差的人,自己已有物業,但仍叫子女以獨 立身份,在剛出社會工作,工資未太高時,合起來去申請居屋。因為在申請居屋時,父母的資產是不用計在資產上限的要求上的。但這並不妨礙父母將來等子女買得居屋時贈給子女。

我擔心,一旦資助市民自置居所變成政府的責 任,人人都會趁剛出社會工作時,用盡自己的權利,不申請才笨。到自己 的子女長大後再叫他們申請;到自己百年歸老時,又會把自己手上的居屋作遺產留給他們。經過幾代後,香港可能人人手上都有幾間居屋,一間是自己趁符合資格時申請得來的,有幾間是家族遺留下來的。這種情況是多麼荒謬!

(轉載自2010年7月16日am730C觀點)

Thursday, July 15, 2010

復建居屋是好主意嗎?

施永青,AM730-C觀點,2010.7.15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金融海嘯後,香港的樓價只往下調整了不足半年,旋即又回頭上 升,令不少人又再擔心,以後再也沒有條件自置居所了。因應社會上這類擔 憂,大部分政黨都認為政府應復建居屋。但我卻不認為這是一個好主意。

居者有其屋計劃,是七十年代末,由當時的殖民地政府構思出來的,它的功能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協 助解決公屋的富戶問題;二是安撫未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的人士,尤以前者為主。

公屋中的富戶,由於經濟條件已獲改善,本應交出公屋單位,予更有需要的輪候人士,不宜長期佔用公 共資源。但要富戶遷出原有的單位,阻力極大;政府只好建居屋與他們換,以吸引他們把原有的公屋單位交出來。這種做法等如是以一種更大的優惠去換取一個較小的優惠,以橙換桔去益富戶。富戶要交出單位,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政府 為了省卻自己的麻煩,竟動用更多的資源去裝點門面,這怎算是一項正確的政策?

居屋最初推出時,一半單位配售與公屋住戶申請,另一半才售予未能在私人市場買得起樓的人。後來由 五五分,變成六四分,七三分,最高峰時期是八二分,都是優先賣給公屋富戶。他們不用通過入息與資產審查,只要肯交出原先居住的公屋單位,已可獲批購買居屋,這種安排,很明顯對非公屋住戶的申請者不公平。

其實,政府一直沒有設想過,要在甚麼時候,讓所有未能在私人市場置業的人,最終都可以買到居屋, 政府只是每年推出一批單位,意思意思,就當了事;從來不會按向隅者的數量,去制定明年要興建的居屋數目;不夠分的話就抽籤解決。

正常的福利政策哪有靠抽籤去解決問題的呢?難道領綜援的人要抽籤去決定是否可以獲得社會援助?難 道遇意外被送進醫院的人要抽籤才能獲得急救?可見過去的居屋政策,只是聊備一格,讓未置業者有個希望吧了。一如有六合彩開,窮人就不致對發達絕望吧了。可見居屋政策只是殖民地政府的權宜之計,從來都不打算如公屋政策那樣,真的會全 面落實的。

然而,現時有一些政客,卻把自置居所描繪成 市民該有的權利,政府應盡的責任。如果這套理論成立的話,政府不能在 復建居屋後,繼續以聊備一格的方式去處理市民自置居所問題,而得動真格,全面動用社會資源去加以落實。不然的話,政客與傳媒一定會群起而攻之。以現時的社會風氣,一旦提供自置居所變成了政府的責任,輿論一定會不斷改善居屋的質素,之前已經出現過的夾屋,將來還可以有更高級的夾屋。如此發展下去,香港承擔得起嗎?置業花費龐大,勢必擠逼掉其他福利政策的資源,影響 社會基層的生活保障。

(轉載自2010年7月15日am730C觀點)

Wednesday, July 14, 2010

政府應資助市民置業嗎?

施永青,AM730-C觀點,2010.7.14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政府正為「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問題作公開諮詢,我一向都有關注這問題,所以打算借本欄作點回應。

大部分政府,都會鼓勵人民置業;因為,當人民擁有不動產之後,就會對土地有較強的歸屬感,並樂於看到自己資產的所在地繁榮昌盛。一般而言,已置業的人,政治取態會比較保守,會不自覺地支持政府的政策,對社會有穩定作用。因此,很多政府對自置居所的人都有稅務上的優惠,如供樓的利息開支可以扣稅等。

這類惠及全民的政策,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然而,香港過去的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政策,卻不是全民性的。最有錢的沒資格申請,大家可以理解,但最窮的也不資助,就好像說不通。最基層的市民,政府只為他們提供出租性的公屋,卻不予他們額外的資助,讓他們成為業主。這種態度,等同接受市場機制——有錢始有得買樓,那麼為何有部分沒錢買樓的人可獲資助呢?

由此何見,政府從沒認為有責任令所有市民都達到置業安居的目的,否則為甚麼要遺下一批人不予以資助。如果政府並不視資助市民自置居所為自己應有的責任,那我們又應該以甚麼準則去判斷誰該獲得資助呢?

一般的資助計劃,都會對貧困戶資助多一些,富有戶資助少一些;但香港的自置居所資助計劃,卻剛剛相反;愈是有錢的,有時政府就愈會多資助一些;愈是沒錢的,政府就資助得愈少。以買居屋與夾屋為例,收入高的買夾屋,收入少的買居屋,夾屋的面積大過居屋,即是說收入愈多者,獲得的資助愈大。這種情況一樣出現在同時獲批買居屋者的身上,買得起大單位的,得到的資助會比只有能力買細單位的多。這並不符合一般福利政策的原則,可見福利政策一旦應用在帶有投資性質的置業問題上時,就會被扭曲得不合理。

至於置業貸款計劃,更會在私人樓宇市場製造更多的需求,令樓價升得更快。結果是令到更多的人失去自行置業的能力,需要政府出手相助。

其實,香港人買樓,除了為了安居之外,亦希望樓價上升時,自己的資產值同時上升。此之所以,當樓價趨跌時,居屋也乏人問津。現時,人們見樓價又再上升,所以都想分一杯羹,希望政府可以資助他們成為業主。可惜,他們忘記了,樓價只會在人人搶著要買的時候才會上升,如果變成人人都有機會得到政府的資助,那就再沒有人肯死慳死抵去供樓了。每當一種商品變成由政府保證供應,人人都隨手可得時,它的價錢一定升不起。如果價錢不會升,那香港人還會這麼熱衷去做業主嗎?

我很擔心,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一旦全面推行,樓價就開始下跌,申請因而卻步,變成計劃的成功將導致計劃的失敗。這個實驗董建華已經做過,社會付出的代價十分大,我們沒有必要再試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