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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讓社會棟樑面對壓力測試

王弼 (信報,08.09.2010)

自從5月初在「城市論壇」拋出一包炭,力斥首置害死人,到今天,我已經代表獅子山學會出席了不下五六個關於協助年輕人「上車」、公開或閉門的訪問。可喜的是,我從這些訪問中得知,無論左中右,大部分都認同首置不可取。不幸的是,復建居屋似是 勢在必行,不過,如果未來三年的供應只是數千個,大不了香港會多幾個紅灣半島事件,對於擁有兩萬億元儲備的香港,當是破財擋災也非壞事。

作為城中少有高舉個人責任的機構,本會認為既然年輕人常常以未來社會棟樑自居,棟樑者,就當然要承受壓力。但一群廢青高呼「沒有樓便沒有人生希望」,物質主 義得令人可怕,卻竟有不少政客和社會領袖和議他們。但願這些以不合格混凝土製造的「社會棟樑」只佔我們下一代的極少數,否則香港的沉淪指日可待。

一人一公屋是否最理想

在參與這些公共事務,最令我嘆為觀止的,是廢青們「攤大手板」的勇氣,如果他們能以同樣的勇氣面對工作,香港會是何等的美妙?他們認為住屋是人出生便應有的 權利,這是人權問題。房屋是不應用錢買的,所以發展商不應存在,也不應有居屋,政府一人一公屋讓他們住過世,讓他們舒舒服服追求人生理想,不應該嗎?

然而,以前的一代如此艱辛、如何節儉才擁有自住樓宇;但為什麼新一代一踏出社會就應該擁有一所屬於自己的房子呢?如果我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倒不如深入了解年輕人為何有置業困難,對症下藥。

撇除年輕人一年會否去N次旅行,平日花費的習慣等事宜,一個大學生畢業工作一段時間亦儲蓄不到首期,他們既自稱勤奮工作又慳儉,我們便要問是什麼「陰乾」了他們的積蓄。

想想現時的大學制度:在競爭激烈社會下,一面進修,一面工作,看似是一件很合理、很合邏輯的事,但回想以前的大學制度,社會很簡單,各大學畢業生都有自己定 位,港大中大最好,浸會理工畢業生不會眼紅港大中大的工資比他們高,各人都有自知之明。浸會理工畢業生明白,起步低一點不重要,只要工作表現好,前途就能 走遠。

自從有聯招開始,到演變成八間大學,再來副學士和公開大學,政府沒完沒了進行教育政策「量化寬鬆」,不斷濫發證書,為圓大學生夢也 好,推延失業率也好。問題是,當僱主收到應徵信,各位都自稱天子門生,但實在是質素參差,叫僱主如何揀選呢?應徵者為突出自己,又應政府鼓勵,以為進修拿 個碩士學位便高人一等。可是那些所謂碩士課程,亦是質素參差,讀了也不見得增了值,卻需要一大筆費用。

很多年輕人為了升學借下不少資金,當 畢業踏出社會時,已欠下債務,再加上一個學店的碩士學位,人到三十,供MPF又壓死了數十萬,若然一對快將結婚的情侶都有相同的情況,兩人付出或被壓死的 資金超過100萬元,換言之首期已不知不覺地化為烏有了。君不見西環三百、四百呎左右的單位還是在200萬元以內,足夠兩口子居住?

另一個我常常要解答的問題,是所謂樓宇供應量不足而導致樓價飆升。然而,現時樓價上升原因是地少、供應不足、地產霸權,還是受美國聯儲局的影響更多呢?

香港的樓價是受外來的影響遠遠高於內部。根據實際數字做了個小統計,發現回歸後近十年,香港的房屋供應量(包括私人、公屋、居屋)有六十萬伙,光是私人樓宇 已佔三十萬伙,可是同期人口卻增加了六十萬,因此,看不到有供應不足的問題出現。所以,香港的樓價絕大部分是受全球貨幣政策所影響的。

年輕人買不到樓的迷思

同時,為何這數年多了人覺得租樓不划算呢?因為息口太低,供息太少了。所以,如果自己所使的一大筆錢,全部都是供樓價而不是支付利息,會覺得供樓是開心。但問題是當利息上升時,會發覺原來供樓超過一半的錢都是供利息的,會覺得供樓是不值的。

上述數點,都是我對所謂置業難迷思的分析。但最後,我們是否應該鼓勵年輕人面對現實?外圍消息隨時可以把樓價舞高弄低,然而這些正常的經濟周期,政府不可能 控制得了。今天樓價高我們幫他們建居屋,明天樓價暴跌我們為他們背起負資產,什麼都為他們補貼一點,對於他們的成長發展又是否有好處呢?青年人是否沒有責 任去處理自己的成家立室的問題呢?就好像首期是難儲蓄的,但儲蓄首期可以視為人生一種鍛練,節省一點消費,少去旅行,就是這個過程,如果他們連這個考驗都做不到,更遑論作供樓更高難度的事。

每人都需要經過努力才會換取成果,即使社會能富裕到給予每人一層樓,但作為一個人應否承擔自己某些的責任呢?讓年輕人成為能靠自己站起的一代,好嗎?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
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王弼

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解放強積金 讓八十後自決

從前,有一所「碧金寺」,寺裏主持定下的規定,村裏鄉民都會乖乖聽從。有一天主持說村裏的老人愈來愈多,怕以後不夠年輕人去耕畜,主持就立下十一碧金指令,年青人每月的耕作收入要上繳一成,並稱作大碧金,交給「碧金寺」營運,只有到花甲之年,才能領回耕作收益。

「迫金」計劃 好心做壞事本來鄉民都想這是「碧金寺」主持的好主意,所有人都樂意上繳耕作,直至阿丙病重,療養治病都要銀兩,丙嫂心想不妙,就去找「碧金寺」主持。

丙嫂:「阿丙命不久矣,希望可以給他最後的日子好過點,可以先領回他的大碧金。」主持:「不許,不許,只有花甲之年才許領。」後來,阿丙去世了。

阿甲出城考了功名,希望回家鄉辦個學堂,但苦無建校的資金,就去找「碧金寺」主持,求取領回大碧金。

阿甲溫文求道:「主持大人,我倘能辦得學堂,不但創功立業,也造福家鄉子弟,何不先許我領回碧金,創一大業?」主持:「不許,不許,只有花甲之年才許領。」阿甲創業不成,只能當個潦倒書生。

阿乙讀書不多,希望結婚生子,但勤勞耕作都只夠糊口,惟有找「碧金寺」主持領回大碧金以娶妻置田。

阿乙怒氣沖沖的說:「我月月守規上繳,而今我要娶妻置田才能成家,快給回我大碧金啊!」主持:「不許,不許,只有花甲之年才許領。」這回阿乙毫不客氣,一把火燒了「碧金寺」,從此,鄉民不再受惡策所累。

上面的故事不是《拍案驚奇》,而是活生生在二十一世紀的香港上演的真故事,故事的真實名字是「強積金」,而受害的是最基層的香港小市民,八十後年青人的置業問題也源於「迫金」所累。

強積金在2000年開始推行,正是八十後投入社會的年代,十多年來積下來的「迫金」小則10萬元,管理得善也有近20萬元之數,年輕夫妻合起來就有近40萬元之多,加多些許積蓄不就是供一所細價樓的首期。可惜,積金局說:「不許,不許,只有花甲之年才許領。」

建議強積金支付首期
市民應置業與否,此乃個人決定,獅子山學會無意干涉。可是,本會一直倡議解放強積金,理由的是政府應還市民調取自己收入的權利。而英雄所見略同,智經研究中心日前也發表置業政策研究,其中最可取的建議是容許申請人取用強積金支付首期。

事實上,新加坡一直容許公民可以用公積金來付首期,以及用公積金來供樓。目前,新加坡95%家庭是房屋業主,比率世界第一,正是受惠於有關政策。

說 到底,強積金管理人收取巨大管理費,但不用直接向供款人交代,每月仍會有不絕的供款,實際上強積金製造了產權不清的怪現象。產權是自由經濟的基石,連實行 社會主義的中國《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一節也寫有:「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權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力。」當代經濟學對私有產權的定 義包括了使用權、收入的獨享權和轉讓權。但強積金制度將個人收入凍結成四十年後才能使用的資金,實際是將私有產權凍結了四十年。

而產權之所 以重要,是因為:一、產權的激勵功能:產權歸根究柢是一種物質利益關係。任何產權主體對其產權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動機支配下的經濟行為,沒有收益的 產權是不可思議的。二、產權的約束功能:產權對產權主體在行使產權的經濟活動中所施加的強制。三、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產權的資源配置功能指的是產權制度 的安排所具有的調節或影響資源配置狀況的作用。四、產權的協調功能:財產關係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會得以正常運行的基礎,協調人們的社會關係,保證社 會秩序規範、有序的運行。

港人產權凍結四十年
港人產權被凍結了四十年,既沒有激勵作用,也無法作出最有效的配置,例如,置業、創業、治病、求學等,最後連產權協調社會秩序也漸失,引發失序。

現 時樓市正值高峰,二手樓宇的平均樓價達336萬元,但當樓市回落,一個200萬元的單位,三成首期只要60萬元;而超過申請公屋入息上限,但又低於過去夾 心階層住屋計劃要求的家庭的總收入,介乎16916元至39000元,每月近4000元的強積金供款正有助供樓,解放強積金支付首期,再容讓他們以強積金 供款供樓,不失為解救那批高呼「置業難」八十後的好方法。

後記:星期一我代表獅子山學會出席OurTv的網上時評節目,和左翼的八十後討論到解放強積金,竟不約而同地同意解放強積金是當前上策,未知當年一意通過強積金的工會領袖和立法局議員又有何感想?

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
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何民傑

Wednesday, July 14, 2010

政府應資助市民置業嗎?

施永青,AM730-C觀點,2010.7.14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政府正為「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問題作公開諮詢,我一向都有關注這問題,所以打算借本欄作點回應。

大部分政府,都會鼓勵人民置業;因為,當人民擁有不動產之後,就會對土地有較強的歸屬感,並樂於看到自己資產的所在地繁榮昌盛。一般而言,已置業的人,政治取態會比較保守,會不自覺地支持政府的政策,對社會有穩定作用。因此,很多政府對自置居所的人都有稅務上的優惠,如供樓的利息開支可以扣稅等。

這類惠及全民的政策,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然而,香港過去的資助市民自置居所政策,卻不是全民性的。最有錢的沒資格申請,大家可以理解,但最窮的也不資助,就好像說不通。最基層的市民,政府只為他們提供出租性的公屋,卻不予他們額外的資助,讓他們成為業主。這種態度,等同接受市場機制——有錢始有得買樓,那麼為何有部分沒錢買樓的人可獲資助呢?

由此何見,政府從沒認為有責任令所有市民都達到置業安居的目的,否則為甚麼要遺下一批人不予以資助。如果政府並不視資助市民自置居所為自己應有的責任,那我們又應該以甚麼準則去判斷誰該獲得資助呢?

一般的資助計劃,都會對貧困戶資助多一些,富有戶資助少一些;但香港的自置居所資助計劃,卻剛剛相反;愈是有錢的,有時政府就愈會多資助一些;愈是沒錢的,政府就資助得愈少。以買居屋與夾屋為例,收入高的買夾屋,收入少的買居屋,夾屋的面積大過居屋,即是說收入愈多者,獲得的資助愈大。這種情況一樣出現在同時獲批買居屋者的身上,買得起大單位的,得到的資助會比只有能力買細單位的多。這並不符合一般福利政策的原則,可見福利政策一旦應用在帶有投資性質的置業問題上時,就會被扭曲得不合理。

至於置業貸款計劃,更會在私人樓宇市場製造更多的需求,令樓價升得更快。結果是令到更多的人失去自行置業的能力,需要政府出手相助。

其實,香港人買樓,除了為了安居之外,亦希望樓價上升時,自己的資產值同時上升。此之所以,當樓價趨跌時,居屋也乏人問津。現時,人們見樓價又再上升,所以都想分一杯羹,希望政府可以資助他們成為業主。可惜,他們忘記了,樓價只會在人人搶著要買的時候才會上升,如果變成人人都有機會得到政府的資助,那就再沒有人肯死慳死抵去供樓了。每當一種商品變成由政府保證供應,人人都隨手可得時,它的價錢一定升不起。如果價錢不會升,那香港人還會這麼熱衷去做業主嗎?

我很擔心,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一旦全面推行,樓價就開始下跌,申請因而卻步,變成計劃的成功將導致計劃的失敗。這個實驗董建華已經做過,社會付出的代價十分大,我們沒有必要再試多一次。

Tuesday, July 13, 2010

利字當頭:你的首期還給你

利世民, 蘋果日報 (財經要聞, B13 2010. 07. 13)

世民:「世界上,有沒有基金經理,可以一直跑輸大市,但投資者仍不斷加碼,為基金注入資本?」

路人甲:「你在說Maddoff的騙案嗎?已是一年多前的事,還有甚麼可講?」

世民:「不是Maddoff。說實在,我也不想將騙徒和強盜相提並論。對付騙徒,只要大家心清眼亮,不貪便宜,誰都拿不走你的財富。可是,強盜用槍口指你的額頭,基本上是沒有選擇,只有乖乖就範。」

路人甲:「對不起,越說我越不明白。你說基金經理可以強搶投資者的錢?」

世民:「無錯,強迫金你沒有聽過嗎?雖然近幾年,政府也知道那個『強』字,把真相說得太明白,所以只說『積金為將來』、『積金局提提你』,試圖清洗那強制的形象。不過,a duck is a duck is a duck,不是三流公關伎倆便可將事實改變得來。」

強積金供款變按揭還款

路人甲:「沒有儲蓄, 那人口老化,退休問題怎算?」世民:「沒有回報,又怎能有效儲蓄?所有強迫基金都是黑箱作業,跑輸大市。你又有沒有聽過,迫金經理因為回報不理想被炒魷魚?市場上,哪一家迫金公司的回報最好,你又知唔知?大家辛苦賺錢,被迫金經理不勞而獲,這是公義?」

路人甲:「那你又有何建議?」世民:「80後說沒有首期買樓嗎?他們又覺得供樓辛苦,對嗎?政府與其起居屋,倒不如快快放寬退休儲蓄的選擇,讓打工仔用自己的錢,買自己的樓,每月供款都用來做按揭的還款好了。」

路人甲:「樓市跌怎辦?」世民:「那麼,股市跌,現在的迫金又怎辦?甚麼平均購入法,還不是基金界的騙人伎倆?股市升,迫金升得慢;股市跌,迫金卻跌得快,這不是剝削是甚麼?新加坡都讓人民用退休儲蓄買樓,香港不去打破迫金的瓜分市場困局,原因是甚麼呢?」

利世民

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

Thursday, June 24, 2010

利字當頭:十萬蚊上車

利世民, 蘋果日報 (財經要聞, B16 2010. 06. 24)

不用10萬元,便可以置業,天天吵說上不了車的人,會落嗎?「嘩,咁筍?大陸樓都唔得啦!」絕對無花無假。話說今個星期五,居屋貨尾又開售,其中最便宜的,在大澳,只不過是30萬元,三成首期,10萬元都不用。「咁遠,點住啊?」

大澳居屋僅30多萬

噢,不打緊。不如看看馬鞍山錦豐苑,全部200萬元以下,600多個單位,可以慢慢揀。「新市鎮,始終差點。而且,錦豐苑最新二手成交,832呎只不過賣180萬元。抽籤又不是必中……」不打緊,今次有港島東的東濤苑,樓王的價錢,也只不過是300多萬元呢。「300幾萬元買居屋,不如買私樓!」

先旨聲明,世民無意貶低居屋買家。畢竟,百貨應百客。如果你是一個與世無爭的專欄作家,會很喜歡30多萬元的大澳龍軒苑;又或者你在追求的女孩,住在港島東,搬近一點,就親近一點,貴一點也無所謂。

不過,我們總要明白,這個世界沒有完美的樓盤,甚至乎,在買的一刻自覺是完美的居所,隨時間流逝,會覺得不再合適。那位專欄作家,在將軍澳的報館找到了夢寐以求的工作,難道每天從大澳出發嗎?港島東的女孩,終於追到手,但說要搬到西半山的豪宅才願意下嫁,那個居屋單位又怎算?

世民只想提醒大家,買居屋容易,但是過了回購保證期,未補地價就不可出租,也不可以賣,所以買居屋前,請先有心理準備。噢,當然,要求政府復建居屋,卻可以甚麼準備都不用。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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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ne 3, 2010

大耳窿無錯?

李兆富- 壹週刊 (A004| 時事| 另壹角度- 03/6/2010)

賭場裡,除了賭客和荷官,還有放數的大耳窿。賭客,永遠都是輸錢的一方,賭場和大耳窿,卻有非常微妙的共生關係。

大耳窿的謀生技能,說易不易,說難不難;要一眼認出輸得最不服氣的賭徒,然後走到他們身邊,說一兩句同情的話,然後告訴賭客:「要唔要翻本?」賭徒磨爛蓆,就是自以為有機會在賭場拿點什麼回家。大耳窿把握了賭徒的深層次信念,以翻本作誘,自然無往不利。

當然,大耳窿做生意,為賭徒翻本只是包裝。賭客時來運到,真的翻了本,即時本利歸還,皆大歡喜。假若賭徒繼續當黑,連借回來的一筆都輸掉,可是欠債仍然要還。可以說,大耳窿是穩賺的生意。

可是,如果有人說:「大耳窿又無用支槍指住你個頭逼你借錢?如果唔係你話借,大耳窿都唔可以塞錢入你個袋。要怪就怪自己輸錢,怪自己唔好運,唔好埋怨人叫你借錢翻本。」這種道理,又應該怎樣理解呢?

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在報章撰文如是說:

「有人說:政府興建居屋,是逼市民置業,經濟逆轉,會影響社會穩定。政府興建居屋供市民申請,或者提供其他誘因,都沒有『逼人置業』,買樓的人,無論買居屋或 私樓,都要量力而為,都要為可能出現的變數,承擔一定的風險。每當經濟逆轉,買私樓或買居屋的人、借錢給子女買樓的父母兄姐、借政府錢唸大學的青年人,以 及借『中小企貸款』做生意的小商人,都要面對同樣的考驗。」(梁振英「在租和買之間」《明報.筆陣》五月廿八日)

我們要分清楚,輸錢,也分 「能負擔」與「不能負擔」兩種。有些人,手上的錢多的是,要做豪客散盡萬金,旁人無置喙之餘地。可是,提供誘因,甚至製造翻本的假象,令人有錯誤的預期, 那又是另一回事。回歸後特區政府最大的失誤,就是在經濟波動的環境,仍然堅持要達致七成人居住自置物業的目標;也就是因為這個目標,特區政府在九八年推出首次置業貸款。這種港式次按,無論是負資產個案抑或拖延供款紀錄,均遠高於整體的平均,所以在○二年負資產問題快要失控的日子,首置也壽終正寢。如果說: 「首置貸款只是誘因,經濟不景卻是不幸,所以市民不應怪政府的好心。」那麼借大耳窿錢翻本的賭仔,還是怨命好了。

欠大耳窿錢和欠了政府錢,除了息率有高低之別,實在也沒有什麼差異。不要以為,欠了政府錢,還不起拍拍屁股便沒有事。當年確實有不少人,就是因為欠了首置,走投無路,結果自殺。
口頭上叫人量力而為,置業要計算風險,但另一邊廂政策上卻反其道而行,出盡誘因推人上車,這種手眼不協調的現象,其中一個解釋,就是提出政策的人「睇死」市民一世都沒有能力自力更生。

梁振英在他近期的大作中,曾經提及當實習生的時候,在地盤一角重遇小學後輟學的一對同學,極盡慨嘆人生際遇的無常。言下之意,梁召集人又是否指,靠努力成功的只是少數運氣好的人?那麼其他人要翻本,又是否一定要問政府借呢?要是輸了,就只好怨命,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