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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20, 2010

居屋有投資成分 非民生基本需要

(AM 730, 20.7.2010)

主張復建居屋的一項主要理由,是社會上確有這種需要。有相當一部分人,他們已不符資格去申請公屋,卻又買不起私人樓宇,他們渴望有機會買到居屋。誰也不能否認社會上有這種需要,問題是這種需要該透過甚麼途徑去得以滿足?資助市民置業是否政府的責任?

住屋是民生的基本需要,政府在制訂政策時,不可能不考慮市民在這方面的需要。香港已是一個相對富裕的社會,應有能力照顧社會的基層解決他們的基本住屋需要。政府可以透過興建公屋,以較私人市場低廉的,基層可負擔得起的租金,把公屋租予基層,以助他們解決生活的基本需要。

用這種方法,理念簡單,資源運用得較為有效。收入符合資格的人可得到照顧,收入超出某個標準,就得交市值租金,或者自行置業,不用政府一直資助下去。政府就可以把資源用在更有需要的人身上。

現時,符合入住公屋資格的人,輪候時間不用三年。如果不是太揀擇的話,上樓的時間可以更快。從這個角度去看,香港的住屋問題基本上已得到解決,政府在民生上的責任基本已算完成。

當然,大多數人除了希望有樓住之外,還希望成為自己居所的業主,擁有一定的資產,這樣不但可以更有安全感,而且還可以在資產價格因經濟增長而上升時,也可以分到一杯羹。不過,這種需求,已非單純的住屋需求,而是滲入了很大的投資成份,這可不是政府的責任。

一個人在解決了生活的基本需要之後,仍然有額外的積蓄,才可以量力而為地去投資。

買居屋,其實也是一項投資,是有一定風險的。公屋租戶,若生活上遇到困難,房委會可以減免租金。但買居屋是向銀行貸款的,居屋業主一旦供樓能力出了問題,銀行就會收樓,追欠款,損失可以十分慘重,因此,一個需要社會資助的人,根本不應去投資。

有人強辯,說買居屋的人只是為居住,不是為了投資。那又如何去解釋:為何樓價跌的時候,居屋也乏人問津;到樓價高升的時間,居屋的申請者反而倍增?要居屋不涉及投資成分,訂價就不應與私人市場掛勾,房委會應以發展成本賣樓,以重置成本收回,不讓購買者藉此去賺錢。不過,這樣一來,不但居屋購買者會失去意欲,連房委會也會失去發展利潤,社會何來那麼多的資源既要建公屋又要建居屋?

由此可見,居屋的理念混淆,不易制訂統一的政策。政府若真的想協助市民置業的話,大可透過增加土地供應與改善城市規劃,不一定用公帑資助的方式。這樣可能更符合市場經濟理念。有關這方面的意見,留待下次再談。

(轉載自2010年7月20日am730C觀點)

Thursday, July 15, 2010

復建居屋是好主意嗎?

施永青,AM730-C觀點,2010.7.15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金融海嘯後,香港的樓價只往下調整了不足半年,旋即又回頭上 升,令不少人又再擔心,以後再也沒有條件自置居所了。因應社會上這類擔 憂,大部分政黨都認為政府應復建居屋。但我卻不認為這是一個好主意。

居者有其屋計劃,是七十年代末,由當時的殖民地政府構思出來的,它的功能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協 助解決公屋的富戶問題;二是安撫未有能力在私人市場置業的人士,尤以前者為主。

公屋中的富戶,由於經濟條件已獲改善,本應交出公屋單位,予更有需要的輪候人士,不宜長期佔用公 共資源。但要富戶遷出原有的單位,阻力極大;政府只好建居屋與他們換,以吸引他們把原有的公屋單位交出來。這種做法等如是以一種更大的優惠去換取一個較小的優惠,以橙換桔去益富戶。富戶要交出單位,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政府 為了省卻自己的麻煩,竟動用更多的資源去裝點門面,這怎算是一項正確的政策?

居屋最初推出時,一半單位配售與公屋住戶申請,另一半才售予未能在私人市場買得起樓的人。後來由 五五分,變成六四分,七三分,最高峰時期是八二分,都是優先賣給公屋富戶。他們不用通過入息與資產審查,只要肯交出原先居住的公屋單位,已可獲批購買居屋,這種安排,很明顯對非公屋住戶的申請者不公平。

其實,政府一直沒有設想過,要在甚麼時候,讓所有未能在私人市場置業的人,最終都可以買到居屋, 政府只是每年推出一批單位,意思意思,就當了事;從來不會按向隅者的數量,去制定明年要興建的居屋數目;不夠分的話就抽籤解決。

正常的福利政策哪有靠抽籤去解決問題的呢?難道領綜援的人要抽籤去決定是否可以獲得社會援助?難 道遇意外被送進醫院的人要抽籤才能獲得急救?可見過去的居屋政策,只是聊備一格,讓未置業者有個希望吧了。一如有六合彩開,窮人就不致對發達絕望吧了。可見居屋政策只是殖民地政府的權宜之計,從來都不打算如公屋政策那樣,真的會全 面落實的。

然而,現時有一些政客,卻把自置居所描繪成 市民該有的權利,政府應盡的責任。如果這套理論成立的話,政府不能在 復建居屋後,繼續以聊備一格的方式去處理市民自置居所問題,而得動真格,全面動用社會資源去加以落實。不然的話,政客與傳媒一定會群起而攻之。以現時的社會風氣,一旦提供自置居所變成了政府的責任,輿論一定會不斷改善居屋的質素,之前已經出現過的夾屋,將來還可以有更高級的夾屋。如此發展下去,香港承擔得起嗎?置業花費龐大,勢必擠逼掉其他福利政策的資源,影響 社會基層的生活保障。

(轉載自2010年7月15日am730C觀點)

Friday, June 4, 2010

利字當頭:民營化希臘的領會

利世民, 蘋果日報 ( 財經要聞, B20 2010. 06. 04)

歐盟拯救希臘的方案中,其中一個條件是要希臘由2011至2013年,自行籌集37億歐元(下同)的資金。香港時間星期三晚上,希臘財長George Papaconstantinou宣佈,將國有鐵路49%出售,港口機場和國有地產上市,並民營化國營賭場。

活化官營事業自救希望

當然,比較起整個1100億元的拯救,區區37億元看似微不足道。不過民營化的成敗,才是希臘政府最終極洗心革面的符號性代表。換句話說,希臘政府若可凝聚政治力量推動改革,活化這些官營事業,才有自救的希望。

曾經歷過亞洲金融風暴和科網泡沫爆破的香港人,應該對希臘的民營化改革有似曾相識的感覺。2004年12月,領匯(823)上市失敗,要到2005年11月 被迫以折讓價再度上市。不要說領匯上市的時候爭議多多,就算過了四年多,領匯商場都脫胎換骨,仍然有人反對這個民營化。世民甚至聽過特區高官副手說: 「嘩,去領匯商場食碗麪都幾十蚊啊!」

嘿!幾十蚊一碗麪有甚麼問題?這位高官副手,可能不諳史實,也不知道當年英國人在公屋附近起商場,最諷刺的是,身為高官副手的他,更加會信了當年反領匯上市既得利者之言,條件反射式地跟人家說公屋商場是為居民提供購物環境,可見一個謊話,講多幾次就變了既定事實。

七、 八十年代的公屋居民要到商場購物?公屋的商場首要任務,根本就是提供非工業就業機會,為居民提供購物環境是手段。事實上,要到領匯上市,這個政策目的才真正得到落實。不信的話,不打緊,翻查七、八十年代講城市發展的文件,大家便知道世民所言非虛。說遠了。不費納稅人一分一毫,令一個被遺忘的政策目標得到活 化。希臘現在要的,不正是這些改變嗎?

利世民
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